龟山景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公路旅游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
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3.预算金额:17万元以内,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4.报价文件要求:(1)供应商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报价单,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2)报价文件应包含非公路旅游电动观光车外观设计效果图及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费用为最终含税全包价。(3)投标人若持有与本项目部件技术直接相关的有效专利(需提供专利证书),可作为其技术实力的重要证明,在评审中予以优先考量。
二、采购内容
定制6座非公路旅游电动观光车一辆、11座非公路旅游电动观光车一辆(均需含车辆外观设计),车辆技术要求见公告附件。
三、招采方式
公开询比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销售及维保维修服务;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明细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含税成本价,且需明确运输、安装等附加费用;
4.供应商应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三包服务、售后响应时间(如24小时内上门维修)及备用设备支持。
五、外观设计要求
贴合知音殿项目主题风格。
六、质量要求
验收标准:符合GB/T 21268-2014标准,数量、规格、品质、外观设计、响应速度均应满足询比要求。
七、报价方式
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报价,总预算价17万元(含税)为最高限价,最终价格以合同成交价为准。
八、交货期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动观光车外观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确认后3个工作日以内交货。
九、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报价文件综合评分最高供应商优先考虑为成交供应商。
十、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送达时间:****17时前;报价文件应以纸质形式送达我司指定地点。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
3.报价文件一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陶先生
联系电话:****
本公开询比的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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