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村村部南侧房出租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项目状态 | 已成交 |
| 公告日期 | **** |
| 交易品种: | 农村集体资产使用权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 流转期限: | 3年 |
| 交易底价: | 210000.00元 |
| 交易面积: | 800.00平方米 |
| 联系方式: | 高美兰(****) |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 | 泰安镇 | 村(社区) | 七里村 |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 是否续租 | 是 | ||
| 资产类型 | 厂房 | ||
| 交易面积 | 800.00平方米 | ||
| 项目描述 | 该标段位于泰安镇七里村村部南侧厂房,整体占地面积约780m,房屋面积约800m(两层,每层约400m,具体按实际测量为准),要求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租期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70000元整,三年租一次性结算,先付后租:(3)承租土地的使用用途须符合法律和国土部门要求,易燃类、发泡类、重金属污染类等会造成污染的企业不可承租,配合安全检查工作:(4)承地转租,必与出租方商议后,决定转租未成共识,相租单位有权解除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7日内无条件交还,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因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房收回所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土地租赁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七里村所有。 |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 | ||
| 项目四至 |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
| 附属设施 | -- | ||
| 补充说明 | -- | ||
| 项目审查表 | 03.jpg 01.jpg 02.jpg |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07.jpg 08.jpg | ||
权属信息
| 所有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权证编号 | -- | ||
| 权证年限 | -- | ||
| 他项权利人 |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 使用权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 标段描述 | 该标段位于泰安镇七里村村部南侧厂房,整体占地面积约780m,房屋面积约800m(两层,每层约400m,具体按实际测量为准),要求承租方应具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租期1年,租金每年不低于70000元整,三年租一次性结算,先付后租:(3)承租土地的使用用途须符合法律和国土部门要求,易燃类、发泡类、重金属污染类等会造成污染的企业不可承租,配合安全检查工作:(4)承地转租,必与出租方商议后,决定转租未成共识,相租单位有权解除合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土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7日内无条件交还,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因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房收回所租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土地租赁事宜的最终解释权归七里村所有。 | ||
| 交易面积 | 800.0000平方米 |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 保证金 | ¥0.00 | ||
| 交易底价 | 210000.00元 |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 成交人 | 扬州市兴合玩具有限公司 | ||
| 成交日期 | **** | ||
| 成交总金额 | 210000.00元 | ||
| 补充说明 | -- | ||
转让方信息
被委托人信息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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