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泉港区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首次公告时间:****
更正事项一:
原招标文件内容:品目包I-3(7米系列无站立区客货邮纯电公交车辆)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7米系列无站立区客货邮纯电公交车辆5辆。”
更正为:品目包I-3(7米系列客货邮纯电公交车辆)中(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7米系列客货邮纯电公交车辆5辆。”(招标文件中①“第一章投标邀请4、招标内容及要求”、②“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③“第六章新能源城市公交车采购及旧车回收报废合同”、④“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站立区”文字表述相应删除)
更正事项二: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所投车型的制造商销售产品无产品缺陷,自2020 年01月01日以来未存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得2分。注: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http:**** )缺陷产品召回查询系统查询情况截图或中国汽车召回网(https:****)
更正为:投标人所投车型的制造商,其销售的纯电动城市客车自2020 年01月01日以来未存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事项的得2分。注: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https:****://www.qiche365.org.cn/index/recall/index.html)查询公告详情页(须包含车辆制造商、车型、召回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查询结果为准。(满分2分)
更正事项三:
原招标文件内容: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