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具有经验和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我委提供法律业务咨询服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诚邀有意向且具有资质和业绩的机构前来报名参加,我委将按规定从报名机构中选取服务机构。
1.项目名称:林芝经开区管委会法律咨询机构选取项目;
2.项目地点:林芝经开区****
3.项目内容:审核、修订我委的各类合同、协议、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公告等文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参与我委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听证会等,提出法律意见;列席相关会议,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委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提供法律评估、法律意见;对我委干部职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对我委各类合同、公告等进行公平性竞争审查;其他法律事项服务;
4.工作方式:无需常驻,工作时间根据林芝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要求执行;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最高限价11万元,参与企业不得高于此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投标人将相关资料密封投标。密封需按正规投标要求密封(封条),在密封口加盖鲜章,报价需包括单价及总价。报价超过项目限价的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投标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资质证照齐全,具备符合本次采购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熟悉行政单位的法律服务业务;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1.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简介(需加盖机构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机构鲜章);
3.投标报价单(需加盖机构鲜章);
4.质量保证(需加盖机构鲜章),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措施的证明材料;
5.自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6.近两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7.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承诺函;
8.提供企业廉洁守法承诺书;
9.服务方案(主要围绕服务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与方法、工作纪律、质量保障措施等方面)。
(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封面密封盖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均需扫描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随密封袋资料一并提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林芝经开区****
报名时间:****至****,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林芝经开区粤林产业园综合楼三楼综合科。
咨询电话:综合科,余女士 电话:****
监督电话:经济发展科,房女士 电话:****
附件:林芝经开区管委会法律咨询机构选取项目评分标准表
附件:《林芝经开区管委会法律咨询机构选取项目评分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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