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德兴市银鹿篮球场和原铖翔彩印公司公寓一楼食堂招租(三年)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银鹿篮球场和原铖翔彩印公司公寓一楼食堂招租(三年) |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银鹿篮球场,挂牌价53,050.00元 原铖翔彩印公司公寓楼一楼食堂,挂牌价183,850.00元 |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 资产状况: |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德兴市银鹿篮球场和原铖翔彩印公司公寓一楼食堂招租(三年),详见附件。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016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 2、标的新旧、状况、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房屋面积为参考面积,若有差异,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成交后,视为承租方已经接受租赁资产所有现状,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赔偿、补偿、修补、减少租金等。 3、租期三年,承租方按照最终竞得价缴纳租金,租金缴纳方式为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标的一次性缴纳三年租金。银鹿篮球场标的租赁押金伍仟元。原铖彩印公司公寓楼一楼食堂标的租赁押金为贰万元。 4、此次房产招租不得经营违法、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的行业。 5、租赁期间所有税、费及民事、刑事、经济、安全风险、人身安全、财产安全、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如因此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且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出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自行处置,不能强行要新承租方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除的设施、设备出租方有权进行处理,并不予任何补偿。 8、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权转租第三人,承租方违规转租的,招租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9、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0、合同期内,承租方负责做好门前“三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以及处理好承租房屋周边的邻里关系。 11、合同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均与招租方无关,由承租方承担责任。 12、在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地方政府征迁等原因需要收回标的的,承租方需无条件退出标的,不能要求招租方任何补偿及赔偿,招租方退还剩余租期对应的租金(不计息)。 13、租赁期内,承租方需严格遵守《消防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独立自主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责任。 14、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招租方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 15、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物业管理费等与经营使用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16、原承租户在同等价位、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7、标的由招租方交付给承租方,拍卖公司及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标的交付。 | |||||||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协议成交,可协议确定为承租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交易成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李女士****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