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郓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浙KR955挂)转让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7.048万元
交易品类 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 浙江省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登录查看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盛郓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浙KR955挂)转让 | ||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
|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 ||
| 机动车 | 是否包含车牌 | 是 | 车牌号 | 浙KR955挂 |
| 车辆类型 | 重型集装箱车 | 车辆品牌 | 盛郓牌 | |
| 车辆型号 | SRD9340TJZE45 | 车身颜色 | 白 | |
|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 LA9934U2XN0SRD086 | 发动机号 | 无 | |
| 发动机型号 | 燃料种类 | 汽油 | ||
| 排量(升) | 出厂日期 | |||
| 购置日期 | 注册登记日期 | **** | ||
| 强制报废期止 | **** | 检验有效期至 | **** | |
| 行驶公里数 | 成新率 | |||
| 数量 | 1 | 所在地 | ||
| 现状分析 | 车辆类型: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辆使用频率低,车况好,目前停放在委托人停车场内。实际交易的标的以实际勘察为准。 | 是否带指标 | ||
| 瑕疵情况 |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成交后,标的物由出让方按现状(约定)直接交付(转移)给受让方,标的物风险自出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时转移。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品搬运完毕,逾期责任自理,所需的整理、搬运(装卸、运输)等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7.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8.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12.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1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盛郓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浙KR955挂),不包含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浙KM2967)及车载实验室。 | ||
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注册地 | 莲都区**** | ||
| 证件类型 |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0169F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计价方式 | 总价 | |
| 转让底价(万元) | 7.048 |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账号:****,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点击登录查看在项目成交,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0.该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费率详见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 交纳方式 | 线上; |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0个周期。 |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 资产展示安排 |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展示时间: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院内11号楼西侧路边; 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电话:****。 2、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盛郓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浙KR955挂),不包含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浙KM2967)及车载实验室。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授权委托书-转让项目意向方适用.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实地勘察及承诺函(盛郓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浙KR955挂)转让).docx | |
| 材料附件 | |||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
| 地址 | 丽水市**** | 网址 | https:****/ |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卢镇坚 | 电话 | **** |
| 传真 | 邮箱 | ****@qq.com | ||
| 地址 | 浙江丽水莲都区****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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