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调查
二、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地点:长丰县县域范围
四、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叁万元整(¥30000.00),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即为无效投标。
五、项目服务内容
根据《安徽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技术要求》、《地质灾害排查规范》(D/T 0284-2015)等相关技术规范开展长丰县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调查及汛后核查工作,按时编制完成《长丰县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调查成果报告》和《长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报告》。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中国相关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作出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相关资质要求:
(1)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需提供近5年内承担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项目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七、付款方式
按期完成《长丰县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调查成果报告》和《长丰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汛后核查报告》并报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八、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单位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包括:
(1)报价函;
(2)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对应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注:投标文件纸质版一份,相关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密封于文件袋中,封面注明“长丰县地质灾害风险区更新调查项目”。
3、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县(区)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4、经符合性检查后有效标书不足3家,本次开标流标。
九、项目工期要求
****前完成
十、评定方式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评审原则: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如果有2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投标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小组通知中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最终中标人。
3、评审程序:(1)开标时现场审核投标响应文件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2) 审核各投标单位报价;(3)评标小组结合招标公告确定中标单位。
4、对于伪造相关证明材料中标者列入黑名单,并取消中标资格。
5、报送材料、开标截止时间(报价函现场递交)及地点
时间:****上午10时00分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八楼827室)(长丰县****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点:长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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