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763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官桥镇金桥社区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8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 绿化率(%): | 25.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1001 | ||||||
| 零售商业用地 | 6631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07 | |||
| 场地平整:达到规划标高 基础设施:达到通路、通水、通电条件 | |||||||
| 起始价: | 11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南安市范围内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09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09时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第一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安市****
联 系 人:陈先生、洪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南安市土地储备中心(招拍挂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0012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