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石政采交告土字[2025]04号
经石屏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法律,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石G拍2023-66号、石G拍2023-67号、石G拍2023-68号、石G拍2023-69号、石G拍2023-70号、石G拍2023-71号、石G拍2023-72号、石G拍2023-73号、石G拍2023-74号、石G拍2023-75号、石G拍2023-76号、石G拍2023-77号共十二个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宗地号 | 位置 | 出让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 | 面积 | 拍卖出让起始单价 | 拍卖出让起始价 ( 万 元 ) | 保证金 ( 万元 ) |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化率 | 建筑 高度 | m2 | 亩 | 元 / m 2 | |||||||
| 1 | 石G拍2023-66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186.5 | 0.28 | 780 | 14.5470 | 3 |
| 2 | 石G拍2023-67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302.2 | 0.45 | 792 | 23.9342 | 5 |
| 3 | 石G拍2023-68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358.24 | 0.54 | 792 | 28.3726 | 6 |
| 4 | 石G拍2023-69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405.4 | 0.61 | 793 | 32.1482 | 7 |
| 5 | 石G拍2023-70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694.8 | 1.04 | 793 | 55.0976 | 12 |
| 6 | 石G拍2023-71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521.1 | 0.78 | 793 | 41.3232 | 9 |
| 7 | 石G拍2023-72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543.03 | 0.81 | 793 | 43.0623 | 9 |
| 8 | 石G拍2023-73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684.1 | 1.03 | 793 | 54.2491 | 11 |
| 9 | 石G拍2023-74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666.83 | 1.00 | 793 | 52.8796 | 11 |
| 10 | 石G拍2023-75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125.2 | 0.19 | 771 | 9.6529 | 2 |
| 11 | 石G拍2023-76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203.09 | 0.30 | 786 | 15.9629 | 4 |
| 12 | 石G拍2023-77号 | 哨冲镇 哨冲新区 | 二类城镇 住宅用地 | 70年 | ≤85% | 2.0≤i≤4.0 | ≥10% | ≤18米 | 366.16 | 0.55 | 792 | 28.9999 | 6 |
1、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含契税,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计税标准缴纳;
2、宗地开发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政策;
3、成交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4、规划条件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附件规划设计条件;
5、本项目不设交易底价。
二、申请人资格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县****
2、同一宗国有建设用地竞买人只能进行一次竞买报名(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竞买人,报名名称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三、拍卖资料获取时间及方式
本次网上拍卖交易的详细资料,请有意竞买者先办理CA锁(CA证书)后,于****08:00至****17: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投标方进入,进行浏览、下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08:00至****17:00 。
2、报名方式:本次网上拍卖交易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参加拍卖交易的竞买人请凭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进入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投标方进入,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报名资料。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1、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查。
2、资格审查时间:****08:00至****17:00 。
竞买人在网上填报及上传报名资料完成后请致电点击登录查看(****)进行资格审查。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
****08:00至****17:00。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线下转账方式缴纳。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并带上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电话:0873—****)进行到账确认。
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注册、报名及竞价。
2、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红河州****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办(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技术支持。
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
八、联系方式
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王女士、牛女士;
联系电话:0873—****;
出让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3—****;
系统技术支持服务: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联系电话:010—****;
九、拍卖报价时间
拍卖报价时间:竞买人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于****10:00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报价。拍卖开始时立即进入限时电子竞价,限时竞价为每次10分钟。
十、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交上传的资料
1、单位法人(公司)报名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竞买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授权委托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6)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请提供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2、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4)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扫描原件);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6)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请提供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
(7)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9)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10)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2)境外法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4)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原件);
注:请提供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收据。
(5)交易保证金承诺书(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扫描原件);
(7)诚信承诺书(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
(8)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申请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拍卖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注:1、网上竞买操作指南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土地使用权竞价系统培训教材(竞买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选择交易指引-操作指南。
2、报名时需要把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制作成PDF格式电子文档作为附件上传审核。
十一、确定竞得人的标准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保证金到账。
以上标准必须同时满足方能成交,否则不成交。
十二、保证金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石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异龙支行
账号:****2012
交易保证金一律由缴纳人从其基本账户(自然人为个人账户)转账缴纳,竞买人在转账缴纳竞买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写明竞买项目的名称。
十三、签订成交通知书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上午09:00;
2、地点:石屏县政府大楼一楼113室(注:交易双方同时到场,携带公章,现场签订)。
十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未尽事宜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十五、此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网站上同步发布。
十六、在操作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
十七、此次交易资料互为补充、说明,需要完整使用,不能拆分,请竞买人仔细阅读。
十八、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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