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安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泰安市**** 2.3建设地点:泰安市高新区范围内; 2.4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工程起于于利兴街交叉口,向东南经天颐湖旅游度假区****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接招标人通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612.3791万元; 2.9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4.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山城建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8.异议与投诉 8.1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方式:****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科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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