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一校区主楼、中俄校园等变电送电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开始日期 | **** 09:52:33 | 公告截止日期 | **** 10:00:00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付款方式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 签约时间要求 | | 到货时间要求 | |
| 预算总价 | ¥98351.74 |
| 发票要求 | |
| 含税要求 | |
| 送货要求 | |
| 安装要求 | |
| 收货地址 |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
| 公告说明 | |
| 采购商品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分类 |
| 一校区主楼、中俄校园等变电送电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1 | 项 | 工程设计服务 |
| 品牌 | |
| 型号 | |
| 预算单价 | ¥ 98351.74 |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一校区主楼、中俄校园等变电送电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98351.74元; 服务期:设计期限10日历天(根据工程项目具体要求确定)。 (交货、安装、服务)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点击登录查看。 服务范围:具备进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能力,并且满足使用方要求,能够将设计项目通过电力部门审核、备案和工程验收。变电所本体、10千伏进户电源电缆、箱变返出0.4千伏电缆线路部分设计。 合同签订:自接到中标通知之时起3日历天内,中标人需与采购人取得联系协商合同签订事宜。如中标人未能按要求完成的,必须在此后1日历天内向采购人书面至函写明具体原因(须为正当理由),否则视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
| 参考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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