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 栋办公装修及 B6 栋部分楼层装修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QZH[2025]055 号
点击登录查看的 B3 栋办公装修及 B6 栋部分楼层装修项目监理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数字经济中心
1.2 工程规模: 150 万元
1.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预计开工时间 2025 年 11 月
1.4 监理服务期限: 项目结束止。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项目完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 70%,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内容: B3 栋办公装修及 B6 栋部分楼层装修项目监理项目,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质;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4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4.4.1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 2025年 6 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4.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 4.4.2.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4.4.2.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 4.4.2.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2.2.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 1 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 1 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不少于 1 人,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第 4.1 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4.8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1.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1.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1.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1.8 投标人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6.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7.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 年 11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
8.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微信获取(****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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