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申报的《湿热山区****
一、申报条件
本次技术需求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省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且与发榜方无关联关系。
2.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研发基础,具有实施项目的研发场地和设备条件,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具有良好的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业绩,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揭榜要求
1.揭榜单位如采取联合揭榜的形式,需与联合揭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项目任务分工、合作内容、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项目资助经费的分配等。鼓励本地与异地科研单位共同组成联合体联合申报项目。
2.揭榜单位应按照所规定的项目建设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进行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经济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项目不得与发改委、科技局和工信局等市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相同或类似。
3.鼓励省内外的高校院所参与揭榜。
4.项目经费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其补充通知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
5.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结束时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
6.省外科研攻关单位揭榜时,需联合省内企业或科研机构揭榜,并以省内单位作为牵头单位承担项目,项目资金将由省内牵头单位转拨省外科研单位。
7.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三、揭榜程序
1.本项目揭榜申请时间为(揭榜及材料提交时间)****至****。
2.项目揭榜流程为:项目申请人按照附件1、2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提交附件(合作协议书、所依托的科研平台条件、与本项目技术需求相关的研究课题、专利、论文或奖项,主要科研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等);材料经单位法人签章和单位盖章后,一式三份递交至三明市****1410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文件,所有文件封包在一个密封袋。
3.揭榜挂帅评审规则详见附件3。
四、技术服务费支付方式
a、首期支付:合同签订,大纲评审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
b、中期支付:完成论文2篇,专利1项,提交中期研究报告,支付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c、终期支付: 完成合同文件所列工作,完成项目评价、通过项目评审验收,并将研究报告修改完善。支付剩余款项,若乙方存在任何违约,甲方有权从余款中扣留违约金。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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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榜单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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