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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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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重庆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集中采购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服务地点:重庆市。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 采购预估金额:本框架预估金额为570万元(不含税),其中份额一预估金额为400万元(不含税),份额二预估金额为170万元(不含税)。

2.1.4 本项目标包/份额划分情况:划分2个份额(具体内容详见下表),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份额。

份额

实施地域

份额金额(万元、不含税)

份额一

渝中、九龙坡、大渡口、南岸、沙坪坝、巴南、万州、开州、巫山、巫溪、城口、梁平、忠县、奉节、潼南、荣昌、大足、铜梁、璧山、永川、江津、合川、綦江、云阳、丰都

400

份额二

江北、渝北、两江、北碚、涪陵、黔江、秀山、彭水、酉阳、石柱、武隆、南川、长寿、垫江

170

2.1.5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勘察设计委托的要求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结合现场勘察编制设计文件,审核设计质量、出版施工设计蓝图、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其他相关工作。

2.1.6 设计时限要求(含可研):

(1)设计时限指设计单位承接项目委托后,进行人员组织、现场勘察、方案制定、设计文件编制、审核以及根据招标人审核意见进行修正的工作周期,设计时限是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2)可研及设计时限工作周期 :

序号

项目类别

规模大小

规模(㎡)

可研时限(日历日)

设计时限(日历日)

方案时限

施工图时限

施工图预算时限

总周期

1

改、扩建建筑

≤500

10

10

15

7

32

500~2000

15

15

20

7

42

>2000

20

15

20

15

50

2

室内装修改造

≤300

5

7

10

7

24

300~1000

7

10

15

7

32

>1000

10

13

17

7

37

3

环境景观改造

≤500

5

7

10

7

24

500~2000

7

10

15

7

32

>2000

10

15

20

7

42

4

外立面改造

≤1000

10

10

15

7

32

1000~5000

15

15

20

7

42

>5000

15

20

20

7

47

5

消防改造

≤500

5

7

10

7

24

500~2000

7

10

15

7

32

>2000

15

15

20

15

50

(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上述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设计(可研)工作。

(4)投标人须在承诺的时限内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PDF文件等资料),并由招标人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主要材料明细表、大宗设备清单或文件。

(5)在招标人委托任务下达后,若设计单位不能满足设计(可研)时限要求时,应在3个日历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将视为接受。

2.1.7 设计质量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计资质和设计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和以最新规范为准):

(1)投标人需严格遵循中国发改委、住建部和工信部最新提出关于设计文件的若干规定。

(2)设计文件技术要求以设计委托书、项目批复文件等招标人要求为准。

(3)设计应遵循现行各类国家及建筑行业设计规范、通信行业设计规范:

(4)设计文件应明确方案的合理性,保证在现有生产力条件下能够实施,无重大错误或重大缺陷。

(5)设计文件需达到招标人设计规范要求的深度,保证指导施工。

(6)设计文件需配合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并提供准确详细数据。

2.1.8 合同执行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本项目涉及的]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甲方就再次采购[本项目涉及的] 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本项目为框架招标,本次框架招标标的为招标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投标人不同意此条款,则投标人应书面告知招标人,并退出本项目招标。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勘察设计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94%,可研最高投标折扣系数为93%,投标人投标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系数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 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3.1.5 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承担过的同类项目(新建房屋建筑设计业绩或办公楼、机房、营业厅的改造或装修或维修设计业绩),设计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130万元(含税)。

业绩按如下方式核实:

1.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第(1)、(2)项,如为框架协议的,还须同时提供第(3)项,否则不予认定:

(1)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盖章页、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

(2)与上述单项合同/框架协议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及随同发票开具的清单扫描件(清单扫描件如有)。发票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发票开具时间须在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之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

②发票或清单中须体现为本次采购的同类项目,或体现与对应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联关系;

③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双方名称(包括其下属分公司)一致;

④评标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

(3)提供框架协议对应的订单或证明材料

①订单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时间及金额。

②如无订单的则提供框架协议对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对方公章或业务部门章。证明材料应体现与对应框架协议关联性,且有具体执行时间及金额。如提供批量项目证明的,则每个项目都应注明具体执行时间和金额。

2. 根据上述证明材料认定业绩时间和金额。

(1)如提供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合同金额为准。

(2)如提供框架协议,业绩时间以订单或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符合本项目业绩时间要求的订单或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为准,但不得超过框架协议金额。

注: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签订的业绩,在本项目评审中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业绩金额只认可联合体合同中设计部分的合同金额。

3.1.6 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提供1名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并同时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之后的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必须由投标单位缴纳社保,不提供则不计入其内,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不予认可)。

3.1.7 购买保险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3.1.8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 在近三年内(自****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 在最近三年内(自****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 在最近五年内(自****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20)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1)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2)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3)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人提供“电信公司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情况,并不存在本项目涉及的电信员工及其亲属在投标单位参与经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为线上获取。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7. 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

服务邮箱:****@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异议接收及采购监督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tele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黄焱、徐薇 、郑陈、颜安琪、贺诗佳

电 话:****、****、****

电子邮件:****@chinaccs.cn

银行账户: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3采购监督方式

如在采购项目中发现违法违规的情况,请通过电话方式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监督电话:****。

9.4行政监督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重庆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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