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点击登录查看决策会议决议通过,同意点击登录查看位于****866.2亩国有未利用地经营权出租项目在阿克苏地区****(http:****)流转交易,依据相关制度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标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位于**** 866.2亩国有未利用地经营权出租 | |||
| 标的位置 | 沙雅县**** | |||
| 四至范围 | 东至 | 土地 | 西至 | 土地 |
| 南至 | 土地 | 北至 | 土地 | |
| 标的使用现状 | 空地 | |||
| 标的面积 | 866.2亩(以实测面积为准) | 土地性质 | 国有 | |
| 流转方式 | √出租 □入股 □ | 流转底价 | 320元/亩/年 (价格递增详见其他说明第3条) | |
| 流转期限 | 20年,自****起至****止 |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按年支付 √分期付款:支付具体时间详见其他说明 | |||
| 流转标的用途 | 只允许种植棉麻粮油等农作物 |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满足缴纳竞拍保证金34万元、联系农交中心工作人员完成网上成功报名并签署相关文件资料后,视为报名成功。缴纳形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开具地址:http:****)。 (1)竞拍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户号码:3**** 1111 7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塔北路支行 (2)意向受让方缴纳竞拍保证金使用的银行卡必须在报名人本人名下,不得代缴,缴纳时备注“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 2.支付流转价款具体时间为第(2)种: (1)一次性支付,于成交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 (2)分期支付,自成交公示期满日起至****为开发建设期,免收土地租金。 第一阶段为3年:自****起至****为土地改良期,免收土地租金。 第二阶段为5年,自****起至****的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7天内一次性缴纳第二阶段的全部流转款项。 第三阶段为5年:自****起至****的流转款项于****前支付。 第四阶段为5年:自****起至****的流转款项于****前支付。 第五阶段为2年:自****起至****的流转款项于****前支付。 3.流转底价的递增情形: 自成交公示期满日起至****为开发建设期,免收土地租金。 第一阶段为3年:自****起至****为土地改良期免收土地租金。 第二阶段为5年,自****起至****,按成交价格价格租金。 第三阶段为5年:自****起至****,每年每亩单价在成交单价基础上递增20%。 第四阶段为5年:自****起至****,每年每亩单价在第三阶段单价基础上递增20%。 第五阶段为2年:自****起至****,每年每亩单价在第四阶段单价基础上递增20%。4.交易价格为流转标的使用费,水费、电费费用由受让人自行承担,款项和时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5.原受让人对流转标的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6.未经转出方书面同意,受让方不得再次流转本次交易标的。 7.此标的不允许打井。 8.只允许种植棉麻粮油等农作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种植林木,果园,并需要配合所在乡,村两级完成相应的粮食种植任务。 9.受让方每年须承担30%种植粮食任务(粮食作物只指玉米和小麦),具体根据各乡镇属地管理原则开展。 10.标的挂牌面积与实际流转面积存在差额,差额部分进行扣减或增加产生勘测费用则由受让方承担。 11.此标的没有水、电、路 。项目区**** 12.此标的履约保证金为34万元,成交公示期满7天内向转出方指定账户一次性缴纳,****前按转出方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开发建设并通过县级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后原路无息退还。受让方需在****前按照转出方规划设计要求完成开发建设,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开发建设的,视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流转款项且转出方有权无偿收回该标的。 缴纳履约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沙雅县支行 账号:2**** 0000 0591 011 13.受让方自行承担土地经营中产生的水费、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4.不得私自改变用地性质。 15.受让方在租赁期内享有土地经营权,可依法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收益及补贴归受让方所有。 16.受让方需履行土地保护义务,不得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17.受让方需按约定缴纳租金,遵守租赁合同约定,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国有农用地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租赁活动,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19.项目成交后,所发生与标的相关的纠纷,信访事件以及法律诉讼案件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0.受让方在流转期满后,投入的房屋、机井、电力设施、渠道、桥、涵、闸等固定资产及地上附着物无偿交转让方所有。 21.受让方缴纳的所有款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由受让方汇入农交中心指定账户,不得他人代缴,所有款项不接受现金、票据、保函等其他支付方式。 22.公职人员(含退休干部)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流转。 23.为确保项目的稳定性和公正性,与转出方存在大额合同未履行完毕及前期存在未履约行为的自然人,个体户,公司等主体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流转。 24.空白交易合同已随公告公示,意向受让方请知悉,报名成功视为接受交易合同全部条款。成交公示期满后,最终受让方以任何理由不签署该交易合同的,将扣除全部竞拍保证金。 | |||
| 重要提醒 | 1、本项目开展委托转出过程中若采用竞价方式的,应当确定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为最终成交方。价格排名第一的受让方放弃本项目或不按照要求缴纳(竞拍或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产权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提出受让方(竞价人)报价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受让人(竞价人)为最终成交人,也可以按照转出方申请重新挂牌流转。 2.与转出方存在法律纠纷、合同履行不完善等行为的受让方及其合作方,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拍报名。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已报名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我单位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 4.受让方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在完全理解公告条款、且慎重考虑相关因素和完全同意公告条款内容的前提下参加报名竞买。 5.受让方对于竞拍结果价格要慎重核算,注意市场风险、责任自负。 6.请及时留意是否有澄清或变更公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后,各项信息以澄清或变更公告为准。 | |||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4至**** | |||
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刘慧婷(****)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地力木拉提(****)
沙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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