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55 分 技术响应: 15 分 商务响应: 5 分 售后服务: 10 分 供货方案: 10 分 业 绩: 5 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 R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1) | 投标报价 (5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55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 55 )分 |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2.2.3(2) | 技术响应 (15)分 | 检测报告(12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以来的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的产品质量送样检测报告进行评分。 1、提供0.8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2、提供1.0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3、提供1.25MPA的自聚乙烯(PE)管材检测报告:每提供一个规格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最高可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 实力(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注: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交货期(2 分) | 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交货期要求的酌情加分,最多加2分。 |
| 紧急响应(3分) | 投标人承诺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对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小时内响应。提供响应承诺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响应本条要求的不得分。 |
| 2.2.3(4)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得分区间为0-5分。 |
| 培训服务方案(5 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方案完整、内容丰富、可行性高。得分区间为0-5分。 |
| 2.2.3(5) |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 供货方案(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区间为0-10分。 |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5分) | 1、投标人****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30万元的聚乙烯(PE)管材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