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规划广场西路及鹤伴六路交叉口处,面积约140.6亩(后期以实际测量为准)。本项目主要涉及厂房、设备及地上附属物等企业资产的评估。
二、项目要求:为明确邹平梁邹青龙山水泥厂的厂房、设备及地上附属物等设施的补偿准确额度,需聘请资产评估公司对其进行评估。
三、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业务全部完成,且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服务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专家评审费、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若因开发边界调整、审批标准变化、土地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评估报告需修改或拆分的,需无偿完成修改。
未能如期完成编制或编制报告质量差,存在漏项、缺项等情况,影响甲方后续工作、造成后期工作过程中甲方预算超支的,将扣除项目服务费并追究损失。
1.中介机构必须同时具备土地评估资质、房地产评估资质、资产评估资质;
2.为保证工作质量,中介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为土地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师。
3.为保证工作质量,中介机构必须固定六名评估师(其中两名土地评估师、两名房地产评估师、两名资产评估师)提供驻场服务,本次报名提交固定评估师驻场服务的承诺函。
4.近一年内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征迁评估业务,报名时提交委托合同扫描件。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