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项目编号: ****
二.磋商项目名称:“越平安”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三.磋商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 “越平安”反邪教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1 | 项 | 225896元 | 详见“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地址、售价:
1、领取时间:****至****(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
3、领取资料: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磋商截止时间:**** 09:30:00
七.磋商地址: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 09:30:00
九.磋商保证金:无
十.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一. 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绍兴市****
2、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史主任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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