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4 | 八师医保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医保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监督管理 服务计划的公告 | 采购需求名称:医保DRG分组专项监督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数量:1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根据DRG医保监管需求配合医保部门开展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运用大数据技术对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DRG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分析,按季度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并协助监督检查,助力医保基金安全合规运行。 (一)低标入院。指定点医疗机构通过降低住院患者收治标准,将门诊可以处置的轻症病例收入住院。 (二)服务不足。指定点医疗机构未完成临床路径/诊疗规范要求应实施的诊疗措施的,或将不符合出院标准病例医嘱出院的行为。包括未按照诊疗规范及病情需求给予参保患者应有的诊疗措施;削减诊疗等必要服务或降低服务标准,甚至不进行必要诊疗项目等行为。 (三)转嫁费用。指定点医疗机构为减少住院期间产生的服务成本,将住院成本向门诊转移、医保费用向自费转移等。 (四)高靠分组(高套多编)。指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调整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等方式,造成上传的医保基金结算清单数据与病例实际情况不符,将低权重病例分入高权重病组,以获取更高的医保基金付费。 (五)高码低编。指定点医疗机构将疾病诊断或手术操作向较低权重组进行编码入组,从而使病例费用达到高倍率,纳入按项目付费结算,以获取更高的医保基金付费。 (六)分解住院。指定点医疗机构为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并在短时间内因同一种疾病或相同症状再次办理入院,将参保患者应当一次住院完成的诊疗过程分解为两次或者两次以上住院诊疗过程的行为 (七)挂床住院。是指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长时间离开医院或实际未进行相关诊疗。包括患者住院期间不在病房或无合理理由办理请假手续不在医院的;已体检为主的轻症患者,住院费用中仅有检查费用、药品费用而无其他相应住院诊疗项目费用的;住院期间回家休养或回单位上班不在医院留观等情形;患者未实际入院前已经办理住院并产生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日间手术、“预住院”诊疗情况除外);参保患者在住院期间无实际床位、固定床位,或与他人共用床位的等情形。 (八)病案及医保结算清单审核检查。组织开展病案及医保结算清单审核填报准确性的相关专项检查,以帮助医保部门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病案和医保结算清单规范性管理,促进医疗机构病案和清单填报质量。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其他未按规定上报,导致DRG分组错误的情况。 需满足的要求: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且具备医保大数据分析、核查的专业技术能力。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具备医保大数据分析、核查的技术优势,同时意愿参加此项目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沟通或现场了解等方式联系师市医疗保障局 | 110.000000 | 2025年1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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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DRG付费监督管理监督项目计划的公告.docx (15.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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