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云南省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筹措供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食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蛋类、干货类、调料类、奶制品类、面包类、饮品类等,优惠率不低于5%。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3 招标规模:53.00万元/年,根据实际供应量、基准价与中标下浮率结算资金。
4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年,前3季度考评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年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立即终止合同。
5 质量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部队有关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卫生标准,杜绝三无产品和来源不清产品,确保安全。具体质量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6 服务范围及方式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
(1)投标供应商近三年(****至今)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投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2)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军队单位、事业单位除外)、“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以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2022年度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真伪的二维码,识别信息须与投标供应商提供材料信息一致,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的,须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2023年度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书面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或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加盖公章的原件】。
(三)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加盖公章的原件】。
(四)投标供应商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mil.cn/)投标人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登记。【提供网站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在腾冲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 11 月 07 日至2025年 11 月 13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申领地点:腾冲市。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须在腾冲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站、食品加工基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场所的提供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租赁的须提供租赁方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及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申领方式:与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线下申领。
(五)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腾冲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腾冲市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s:****。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移动电话:****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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