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江苏省林业科技创新与推广项目-“湿地修复与水源涵养林功能提升技术示范(LYKJ[2023]05)”的实施任务,需开展项目实施地的林地清理、整地与割灌抚育工作。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现计划委托第三方协助完成。为降低技术服务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项目实施任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竞标。
1.服务内容:
在既定水源涵养林实施地开展林地清理、整地与割灌抚育工作。抚育的方式采用全面抚育模式,清理有害入侵物种,清除病腐木和树势明显衰弱的小老树。因地制宜地采取反坡梯田整地、客土移植、增施有机肥的整地方法。实施面积为300亩。
2.服务方式:
提交具体的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林地清理、整地与割灌抚育,施工完成后需通过甲方现场验收。
3.实施地地点信息如下:北侧A点坐标(****.567,****.203),东侧B 点坐标(****.5365,****.2171),南侧C点坐标(****.830,****.104),西侧D点坐标(****.2883,****.0932)。
4.完成时间:2025年12月~2026年01月。
5.最高限价:9万元。
实施方案需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实施过程需明确、具体,完成后实施地符合水源涵养林低效林抚育的相关要求。
采用询价招标方式。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承诺能履行上述服务内容。以投标时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方。若出现价格相同的情况,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直至出现唯一最低价格为止。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线证明打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关联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投标人之间有股权关联或合作关系,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下午5:30。
2.报名方式:请将相关投标材料投递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水源涵养林抚育+公司名称。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以往业绩(服务合同或验收报告)等。
3.投标文件快递地址:
地址: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106室
邮编:211153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6106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的,在报名前向招标人咨询。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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