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陈岛渔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海岛渔村生活污水零排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补充文件2号
台建招备【2025】10060
各潜在投标人:
备案登记号台建招备【2025】10060的《大陈岛渔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海岛渔村生活污水零排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作如下修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修改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
2、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由“****10时00分”调整为“****10时00分”。
3、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由“****09时30分至10时00分”调整为“****09时30分至10时00分”。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元;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叁仟零捌拾叁万柒仟伍佰玖拾壹元(¥****元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元(¥ / )。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 11 %(√市政:招标控制价×89%) |
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元;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叁仟零陆拾伍万玖仟柒佰贰拾玖元 (¥****元)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暂估价人民币(大写): / (¥ / )。 3.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暂估价)×(1-下浮值)+暂列金额+暂估价,下浮值 11 %(√市政:招标控制价×89%) |
5、原公告附件区的预算文件有误,现重新提供新的电子招标文件与预算文件(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最新提供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未及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澄清文件(1号)执行。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李洪林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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