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一
将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19.4.2(3) 商务部分(B)评分标准:
1.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 2022 年 10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同一个合同业绩只计一次得分,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进行评分。
修改如下:
1.项目业绩(8分)
投标人****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分,最多得8分。
注:同一个合同业绩只计一次得分,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提供每个业绩的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合同名称或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签订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内容)及发票(至少一张发票,发票为对应业绩合同开具的有效发票,且发票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章,未提供的不得分;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明确的为准并进行评分,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金额,则须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所有结算发票,且以发票合计金额作为业绩金额进行评分.
2.投标人资质(2分)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资质)得1分;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得2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补遗二: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16:0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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