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 经研究,对 贵州炉碧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场平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现更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改为: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改为:
现更改为: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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