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
招标编号:SC2025A144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要求,现对遂昌县松阴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二期)上游及其支流段(妙高段)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的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详见补充修改通知。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元(其中含税预留金290000元,含税暂估价100000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10 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
2.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200页,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图表等。
3. □其他要求:
现修改为:
1.招标文件中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封面由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并提供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投标人可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
2. □施工组织设计页数不超过 页
3. √其他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第14条
√14.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8月(含)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现修改为:√14.如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资格条件证书中不能显示其投标人单位的,应提供2025年8月(含)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视同不是本单位人员。
四、原招标文件第2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详见补充修改通知。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元(其中含税预留金290000元,含税暂估价100000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五、原招标文件第52页【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
4.7 询标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核实或不予答复的,视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
2.除本评标办法规定的否决情形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4.8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投标人的技术评分、资信评分与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分之和
现修改为:
删除4.7中“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系统中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并及时答复”。
删除4.8整条内容。修改后序号自动顺延
六、原招标文件第6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1】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0 %,(其中30%作为农民工工资预付款,直接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中),分 一 次支付给承包人。
现修改为:
(1)开工预付款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的 10%~30%(具体金额以发包人出具的书面通知为准)。
七、原招标文件第66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2.3】
(1)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60 %时全部扣清。
现修改为:
(1)工程预付款分两次扣回: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时扣回工程预付款的50%,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60 %时全部扣清。
八、原招标文件第69页【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7.6.1】
本款补充:对政府投资项目,以审计部门审计结算为最终工程结算,若工程价款调整,按审计意见执行。
现修改为:
本款补充:对政府投资项目,以财政部门审计结算为最终工程结算,若工程价款调整,按审计意见执行。
九、原招标文件第85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8】
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措施费可统筹使用。
现修改为: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低于人民币 242173 元,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实行标外管理。安全生产措施费的使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承包人提出方案和预算,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后按方案实施进度支付。在确保工程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措施费可统筹使用。
十、原招标文件第85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9】
现修改为:增加
(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
(21)《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86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4.10】
现修改为:增加
本工程预留金按290000元,涵管排查及淤堵清理项目按暂估价为100000元计入,投标报价时不得更改。
十二、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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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监督部门:遂昌县水利局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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