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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段(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重庆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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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重庆巫山(鄂渝界)至万州****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万州区、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路线起于巫山县官渡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巫山至官渡高速公路交叉,预留项目二期工程鄂渝界至官渡段接入条件。向西经铜鼓镇、庙宇镇,在黄龙村附近与在建的奉节至建始高速公路交叉,经奉节县五马镇、安坪镇、甲高镇、云阳县故陵镇,在宝坪镇与在建的江口至龙缸高速公路交叉,经凤鸣镇、万州****

路线全长141.736公里,桥梁43901米/92座,隧道61752米/26座,互通式立交13处,服务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 254 万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现行有关公路水土保持监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批复意见(含变更补充文件及批复)的要求,以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编制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按照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及相关规范要求,全面实施工程要求的水土保持监测计划,承担本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的监测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向招标人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工作建议,协助相关单位完成问题整改;定期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报告应当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在监测季报和监测总结报告中提出“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项目在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前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配合招标人将符合要求的监测成果资料及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上级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②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③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④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⑤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具有水土保持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25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每日 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分);

(2)购买地点:重庆两江新区****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重庆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和点击登录查看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重庆两江新区****

联 系 人:苏先生、陈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25 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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