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选《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大剧场演出活动》《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小剧场演出活动》等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比选《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大剧场演出活动》《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小剧场演出活动》《民歌新唱—守正创新﹒声动新时代》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规范开展《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大剧场演出活动》《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小剧场演出活动》《民歌新唱—守正创新﹒声动新时代》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确保项目采购流程合法、高效推进,现诚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比选。本项目将通过择优评审方式确定中选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大剧场演出活动》《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小剧场演出活动》《民歌新唱—守正创新﹒声动新时代》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已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完成备案手续,并成功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
(二)机构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书。
(三)拥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固定营业场所及相应设备设施。
(四)近三年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欠缴、漏缴情况。
(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要求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在招标代理业务开展过程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三大平台中无任何负面信息记录。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曾承接过省(自治区)级、市级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项目。
三、递交文件内容要求
申请人需按以下清单提交完整文件,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且加盖公司公章:
(一)公司基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如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等)。
(二)资格佐证材料:满足本公告“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按要求出具的承诺函(需明确承诺内容与公告要求一致,如有虚假承担相应责任)。
(三)项目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专项招标代理服务方案,需包含服务流程、人员配置、时间规划、质量保障措施等核心内容。
(四)业绩证明材料:****至今承接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招标代理服务证明材料(如委托代理协议、中标通知书等关键页复印件)。
(五)办公条件证明:包括营业场所实景图片、场地租赁合同(需体现租赁期限、面积等关键信息)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材料:包括从业人员劳动合同(有效期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补充资料:申请人认为可支撑自身竞争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至10日,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一律拒收,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点击登录查看405艺术处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艺术处
联系电话:****
六、公告及结果发布媒介
本公告及比选结果均将通过“文化西藏”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申请人需自行关注该平台获取最新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正当理由放弃承接本项目,或在后续工作中拖延、未按要求完成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将被列入本单位政府采购合作黑名单,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单位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二)申请人递交的所有文件资料需统一密封包装,密封袋封口处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密封袋表面清晰注明《西藏大剧院格桑花演出季大剧场演出活动》等三项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注明公司名称、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标记的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比选文件,不予评审;所有递交的文件资料均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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