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纳雍县****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纳雍县****
(二)工程地点:维新镇红星社区****
(三)项目投资:140万元;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建路线全长435米,人行道宽度2.5米(两侧)。人行道铺装长870米,宽2.5米,铺装面积2175平方米。安装DN300排污管310米,DN160排污管100米,污水检查井16座。安装DN300排水管770米,DN200排水管40米,雨水检查井40座,雨水口40座。人行道栏杆56米,M7.5浆砌片石挡墙、护肩墙1130.42立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0套。
二、代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三、代理内容
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同时负责流程把控的组织工作,具有组织权,但无评审权。协助定标和签约,负责协助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财政备案、发布招标公告、抽取(邀请)开评标专家、拟定合同、资料汇编、采购平台上传有关资料等采购有关工作。
四、代理时限
对项目前期调研、发布采购公告、招标公告、开评标、中标公示等采购有关工作,直至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完成采购程序所有流程为止。
五、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纳雍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招标代理取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参照《贵州****
(二)招标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至****18:00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拒绝电话、短信、邮件等其他非现场方式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和增补材料;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备案截图;
5.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税收以及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3个2024年至今不低于140万元的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项目中标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八、遴选时间及地址
遴选时间:****15:00;
遴选地址: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九、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点击登录查看(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D);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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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