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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氧化钠


询 比 采 购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日期:20251112日上午9点00

项目编号:****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11月份氢氧化钠询比单采购

3. 采购内容:氢氧化钠约35吨/月,具体用量根据实际生产波动;

具体要求见产品规格、参数及技术要求;不使用新疆出产的氢氧化钠产品。

4. 交货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工厂仓库所在地;

5. 供货时间:****之前按甲方订单通知的批次、数量、时间执行。

6. 资质条件要求:

6.1报价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生产或销售本询价产品的相关业务。

6.3最近三年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严重的违规违约行为。

6.4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失信企业禁止参与投标。

7. 报名方法及截止时间/询价时间及报价要求

7.1本次询价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采购,报名程序:首先请登陆中原招采网(http:****)招标采购平台,

方法①:浏览公告时直接报名:供应商可以浏览项目公告后,使用电子钥匙,点击公告下面的”现在就报名”按钮登陆,直接进入该项目报名,报名时注意选择报名的分包,点击”下一步”,选择注册时填好的联系人,或者手动填写联系人点击”报名成功”后,报名成功。

方法②登陆系统报名:供应商使用电子钥匙直接进入平台系统,点击桌面上的“我要报名”后,选择页面上需要报名的项目,这里可以根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采购方式”来进行模糊和精准查询项目。点击项目后面的“报名”,即进入报名页面进行报名。

提示:请各报价人在报名时下载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和响应技术文件,认真填写、签字、盖章资质条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文件、《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和响应技术文件必须均上传平台,否则视为无资质单位,报价无效。

7.2报名截止时间:202511128:30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11129:00。请各报价人于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商品在报价时必须在报价单备注栏中标明所报品牌。不使用新疆出产的氢氧化钠产品。

7.3报价为含13%增值税到厂价,供应商负责送货和卸车。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定,报价方应充分考虑履约期间的市场风险。

7.4付款方式:甲方收到订单约定数量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于当月25日前以双方确认收料数量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付清全部货款,支付方式为银行承兑。

8.询价规则:

8.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供应商报价的同时即对采购人所列出全部技术参数、数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等做出完全响应的承诺;

8.2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述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但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除外;

8.3供应商因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评审:最低价中标。此询比项目为一次报价,即由采购人在平台对报价人通过审核后的首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8.5特殊情况:中标价明显高于市场价,许昌安彩锑材科技有限公司有权作废中标结果

8.6 中标单位若未与采购方签订框架合同,中标后需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9.投标保证金:

9.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2000元。

9.2保证金交纳形式:须由供应商公司账户汇出。只接受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公司账户电汇或转账出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投标人投标有效性的,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9.3保证金缴纳及退还:由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代收代退,统一管理。

9.4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11129:00前到账。

10.附件: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技术要求

11.联系方式:

商务:郑思豪 **** 邮箱 ****@qq .com

技术:刘建平 ****

投诉部门:光伏新材料综合管理处 0372-36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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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6

技术附件:

技术标准及要求

1、 产品质量应符合最新执行的《氢氧化钠GB/T 209-2018 型号规格IS-Ⅰ)》之规定使用内蒙君正、北元集团、滨化集团、中泰化学等大公司离子膜氢氧化钠产品。不使用新疆出产的氢氧化钠产品。


检验项目

单位

检验标准(IS)

外观

/

白色不透明固体

氢氧化钠

%

98.0

碳酸钠

%

0.8

氯化钠

%

0.05

三氧化二铁

%

0.008

1.1质检报告

乙方每车片碱到货时需向甲方提供纸质出厂质检报告单。

2、管理规定

2.1、乙方送货应遵照规定进行送货,且只有遇到生产的特殊情况时,在甲方提出加大送货量之时,方可应甲方要求,如数进行送货。

2.2、乙方送货需保障甲方生产使用需求,积极响应甲方要求的到货时间,不得私自提前或推迟。

2.3、乙方应遵照甲方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整齐码放货物,严禁无次序乱放。

2.4、乙方出现违反以上规定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如发现有恶意违反行为发生时,甲方有停止乙方供货的权利。

3、片碱进检标准:

3.1、使用部门按照技术文件规定对片碱进行检验,并按照进货标准判定片碱的质量。

3.2、根据检验结果,判定片碱:合格、让步、退货。

3.3、合格:经过检验,完全达到理化指标的判定供应商送到的片碱合格,通知供应商卸车

3.4、让步使用:未完全达到理化指标,但可以使用的,判定供应商送到的片碱让步使用,如果供应商接受让步使用,让步价格按原价格的10%扣除,同时采购部向供方提出改善要求,督促其改进产品质量。如果供应商不接受让步使用,甲方有权更换供应商,乙方不得有异议。

3.5、退货:经过检验,未达到理化指标,且无法使用的判定不合格的,退货。厂家负责将货物运回。如乙方不接受,甲方有权更换供应商,乙方不得有异议。

3.6、因产品的性能不能达到技术协议中要求的,给使用部门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另需赔偿全部损失。

4收货数量:以许昌安彩锑材科技仓库实际收货数量为准。

5、包装方式:25KG袋装。

6、到货结块拒收,到货七天内视结块现象进行扣罚。不使用新疆出产的氢氧化钠产品。



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

(投标单位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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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 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比价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安彩高科采购活动良好秩序。

不以任何方式向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一旦发现河南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安彩光伏新材料综合管理处举报(电话:0372-3632006)。

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安彩高科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安彩高科及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

本人 作为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承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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