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登录查看“许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胖东来生活服务圈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连通工程-许昌市新兴路快速化提升改造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许发改政务审〔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04-01-283221,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许昌市****
2.2 项目编号:****。
2.3 建设地点:许昌市****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道路总长2.14km,规划红线宽度为35m。在解放路东至文峰路东之间设置连续高架桥,高架桥全长约1.8km, 宽度为17.5m,双向四车道。地面道路标准段双向四车道,两侧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同步改造道路配套交通工程、迁改地下管网、更新地面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包含文博路至毓秀路段拆除绿化带,进行路面拓宽。本项目总投资55125.31万元。
2.5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 招标控制价:勘察费:****元;
设计费:经财政评审后的第一部分工程费为基数进行计算,设计费费率为1.75%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含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穿越京广铁路专项勘察设计等相关所有内容,并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涉铁相关手续,保证各项设计成果通过评审。
2.8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许昌市****
2.9 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3 项目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3.4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未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设计方,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或图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
5.2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08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许昌市****
6.3 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1和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联系事项1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事项
11.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9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
电话:****
11.3监督部门:许昌市****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刘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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