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雄安新区-雄安新区 | 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 |
雄安新区人工智能公共研发平台项目电力增容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第02号)
各投标人:
现发出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第02号),本澄清答疑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部分,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投标人对所有澄清答疑内容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答疑文件为准。
一、主动澄清
1、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14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增容施工业绩得7分,满分14分。 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项目经理业绩(6分) |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单个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电力增容施工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中要求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修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14分) |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过1个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合同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电力工程施工业绩得7分,满分14分。 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中要求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项目经理业绩(6分) | 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不超过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合同承包范围内含单个合同额在400万元(含)以上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每有一个业绩得6分,本项最多得6分。 注: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中要求提供,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2、原招标文件内容: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如电力增容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修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如电力工程施工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且其对应的合同金额满足要求,也视为该业绩满足要求。”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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