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红宾馆道路工程 - 路缘石采购(第二次)企业场外询价公告
| 项目名称 | 十里红宾馆道路工程 - 路缘石采购(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CFJGZB - 2025 - 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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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预算金额(元) | ****.00元(除税) |
| 项目类别 | □工程 □货物 □服务 | 控制总价(元) | ****.00元(除税) |
| 联系人 | 沈工 | 联系电话 | **** |
| 供货期限 | 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 工程或交货或服务地点 | 宜昌市点军区 |
| 询价开始时间 | **** | 询价结束时间 | ****10时00分 |
| 采购范围 | 因点击登录查看承接十里红宾馆道路工程项目施工需要,拟对路缘石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如下: 1、主要包含花岗岩路缘石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供货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供货。 3、质量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石材表面无工艺缺陷、无缺棱掉角、无破损、无污染,花纹密度均匀、无色带。 4、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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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评审标准 | 1、供应商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价,报价文件盖章必须使用其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在询价结束之前,供应商需将石材样品送达至采购人指定位置。样品由采购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通过对颜色及花纹比对确认验收,样品验收合格的供应商进入报价评审环节,样品验收未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报价评审。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
| 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 做好记录, 由评标委员会按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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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性评审标准 | 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 2、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报价表, 报价唯一且未超过采购控制价;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4、供应商提供样品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5、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
| 报价文件组成 | 加盖公章的报价表, 报价单价或总价高于控制价, 其报价无效。 如采购人有特殊要求, 可以增加要求证明材料。 电子报价文件按要求上传。(电子报价文件指: 打印盖章的 PDF 扫描件) 供应商中标后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供采购人核实, 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
| 报价文件递交 | 1、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响应文件 1 份;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 份。 2、递交方式: (1) 电子响应报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为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致的扫描件, 加密上传至宜昌城市**** (2) 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截止时间前, 将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后递交, 递交地点为: 宜昌城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宜昌市**** (3)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有缺陷, 在截止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内, 以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视为有效响应。 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询价时间截止后, 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 1 小时内完成报价文件的解密; 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规定时间之前解密报价文件的, 其报价无效。 |
| 报价评分标准 | 资格条件符合者, 以除税总价价格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 若最低价供应商出现多家时, 以报价文件上传时间在前者优先, 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显示的上传时间即为报价文件上传时间。 其他: 1、综合单价与报价明细表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 以综合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合价金额累加错误与总报价不一致时, 可进行累加修正。 |
1、供应商填报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材料费、运输费、损耗费、装卸费(上下车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运杂费、管理费、材料出厂检测费、供应过程的安全、利润等一切相关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履行合同引起任何风险及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清单报价为供应商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供应商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结算货款为最终实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
2、货款支付:采购人按批次为供应商办理货款支付,每月25日双方就本月供货数量进行核对,对账单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办理货款支付,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货款金额的80%,支付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发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款项(3%)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六个月内付清(无息)。
3、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三峡e链电子凭证、承兑汇票等。
4、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提供的各种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供应商不得以供应数量有变化为理由对单价进行变更。实际工程量和结算量按现场实际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到货数量、规格型号与采购人实际批量需求订单不一致的,采购人有权做退货处理,退货所产生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宜昌城发集团供应商履约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中诚信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
6、供应商应严格服从并落实集团《城发集团建设工程质量与品质管理办法(试行)》《城发集团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宜昌城发集团智慧工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办法规定。
7、工期及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建筑材料送抵现场,接受甲方验收,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无偿更换,直至全部需求材
料验收合格为止。如因到场建筑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无法使用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工期损失。
8、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保持警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供应商工作人员自身、采购人及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履约管理
供应商应当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供应商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不诚信行为上报城发集团将其列入严重违约重点关注对象,影响期一年。若情节特别严重或期间多次出现禁止行为的,影响期可延长至2-3年。(影响期内将影响供应商参与采购人其他项目投标,一般采用最低价方式评审的,按投标总报价上浮50%进行报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评分项设置其他扣分项,评审得分扣20分,具体详见各采购文件规定)。
10、供应商有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其报价被否决: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
①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③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IP地址、设备标识码一致等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①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磋商的,即以他人名义报价的;
②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⑤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样品递交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1、样品型号规格及数量:
|样品名称|尺寸|数量|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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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岗岩侧石(A料)(直)|150200600mm|1块| |
|花岗岩侧石(A料)(弯)|150200600mm|1块| |
2、样品送达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
样品送达地址:宜昌市****
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
3、样品递交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样品不得出现可识别生产厂商及供应商自身的标识、图文;
(2)供应商须对拟提供的样品进行整体密封包装处理(单个样品须贴注标签,明确样品名称便于评审识别),密封包装不得出现可识别生产厂商及供应商自身的标识、图文。
4、样品验收标准:
样品由采购人组织建设单位验收,样品验收通过进入报价评审环节,通过样品验收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本次采购失败。
5、所有有意愿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看侧石样品,作为供应商送样参考。本次样品查看采取自愿原则,未到场查看样品实物的视为对拟送样品各项要求完全清楚,自行承担不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