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JT****)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000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电力工程一级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以上或者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以上或者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4家(含)。3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 (1)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2) 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在建工程。(3) EPC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没有被 “信用中国” 网站(http:****; (5) 其他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方)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 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0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领取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 108 室。购买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 (6)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 (7)设计负责人注册证书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报名联系电话 ****-8001/800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一楼开标室
七、其他
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已经由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备案。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 大同区百万级公共储能中心一期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1.2 招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1.3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大同区,建设一座以磷酸铁锂电池、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储能的多元化储能电站,项目容量 200MW/800MWh。项目主要采取水系有机液流及磷酸铁锂电池技术,其中水系有机液流电池 60MW/240MWh,磷酸铁锂电池 140MW/560MWh。
本项目新建 220kV 升压变电站一座。储能单元经逆变器升压至 35kV,经集电线路接至储能电站 35kV 配电装置。
35kV 配电装置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经 1 台 200MVA 主变升压至 220kV,形成一回 220kV线路,线路配置与对侧一致的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同时配置相应的调度自动化设备,并完善相关通信设备,具体接入方式以电网批复为准。
1.6 招标范围:
(1)合规性手续办理:投标人配合完成的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农转用与流转,接入电网方案与设计: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项目全过程合规性手续均需由投标人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文物、安全、职业卫生、气象、消防、路政等专篇及效果评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电力工程备案等。
(2)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站、升压站、外送线路及对侧间隔(具体以电网批复为准)、生活区****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准备,三通一平,储能场区****
(4)设备材料采购:负责涉及本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包含储能系统(水系有机液流电池及磷酸铁锂电池、PCS 升压一体机等)、主变、GIS、35kV 开关柜、SVG、电缆与电缆端头及其附件、站用变和接地变及其附属设备、升压站交直流系统、照明、消防、给排水、火灾报警设备、电力监控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等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设备堆场及二次倒运。
(5)验收工作:项目本体的工程验收、整套启动验收、移交生产验收、各类专项验收、质量监督配合费用、达标投产验收及竣工验收等。
(6)其他:未明确列出,但对于一个储能场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以及满足国家电网公司接入运行、验收要求的所有内容。
1.7 计划工期 24 个月: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4 月 30 日(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1.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
2. 其他说明
2.1 计划工期:
(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法定保修责任终止之日止。计划工期中包含勘察设计、图审工期,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勘察设计、图审计划工期;
(2)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力,工期调整后,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3)缺陷责任期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2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国家相关文件的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各自投标报名时所填写的邮箱,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
联系人:于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 李聪、何奇
电 话: 024 - **** - 8022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