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标的简况
| 存货 | |
|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闲废资产处置项目 |
| 规格型号 | 以现场为准 |
| 计量单位 | 以现场为准 |
| 数量 | 以现场为准 |
| 资产概述 | 标的资产为点击登录查看所持有的闲置资产。资产以现场踏勘时的现状为准。 |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市辖区北辰区 |
转让方简况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 | 天津市**** |
| 法定代表人 | 章晓斌 |
| 注册资本 | 40000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07872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经理层办公会会议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经理层办公会会议纪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80343 |
| 批准日期 |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的行为,视为对标的资产现状、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完全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75万元。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点击登录查看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主要是为摊铺机产品配套的零部件,含液压件、结构件、橡胶件、外购件、电器件及辅料等闲置物资,大部分物资保管良好,但成套性较差。 2.标的资产按现场踏勘时的现状进行交易和移交。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由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转让方及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3.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底价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具发票(其中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均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本次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担保、租赁、查封等事项。 5.意向受让方在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提交全部受让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必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姓名尹洪东、电话****。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时需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于“公示附件”处下载查阅)原件壹份作为受让材料之一。 6.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数量、完整性、品质、瑕疵等为由拒签《资产交易合同》、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价款,不得以现场踏勘的标的资产状况与移交时的标的资产状况存在差异而变更交易结果,不得以标的资产功能现状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撤销或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转让方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保证金)在抵扣受让方应支付广东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网络竞价实施方案》《资产交易合同》(于“公示附件”处下载查阅)。上述文件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申请手续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作为部分受让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视同完全接受披露信息与备查附件等可能与实物现状出现的差异。若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及纠纷与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1.75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按规定将交易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部分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 (1)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存在虚假、隐瞒及重大遗漏等情形; (2)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资产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4)串通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以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5)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6)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8)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法律、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
| 收款账号 | 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最长不超过一年)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网络竞价实施方案.pdf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经理、侯经理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广州市****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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