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第一、二合同段)(财务决算)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治区直辖县级行政区划,图木舒克市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三师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第一、二合同段)(财务决算)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91967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44团、45团、46团、49团、50团、51团、53团、伽师总场,实施里程60.158公里,主要对8个团场农村公路进行修复养护,补充完善交通设施,处治桥涵构造物病害。采购范围: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以上项目的建设,系投资支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以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和尾工工程审计服务等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三师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第一、二合同段)(财务决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三师2024年农村公路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第一、二合同段)(财务决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说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出具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联系人:艾孜孜·穆萨
电 话:0998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图木舒克市****
联系人:吕臣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