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清查项目询价公告
为确保固定资产系统数据与实物资产一致,做到账实相符,拟对学校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清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邀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固定资产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
提供清查服务的内容
1.清查固定资产实物。
2.与固定资产系统资产明细进行比对,对盘点差异查明原因。
3.对查明原因的盘点差异提出处理的合理化建议。
4.根据清查单位处理意见补充和完善固定资产系统的录入数据。
5.对账实一致的固定资产实物贴标(固定资产标签)。
三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不得高于2.6万元,以中标报价单金额为准。
四
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公开询价采购货物或服务要求,具有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4.具有本次项目涉及商品或服务相关营业资质。
五
报价文件内容要求
▲注:以下各项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否则报价无效。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需注明报价项目及报价公司名称);
2.目录(格式自拟);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需要,格式自拟);
7.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六
报价文件的组成、包装与递交
1.报价人应按报价文件的内容要求按顺序排列文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报价人须将文件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均可)。
3.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报价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撤回、修改报价文件。
七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报价文件开始接收时间:****12时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时止。
如实记载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截止日期前开启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桂林市****点击登录查看总务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接收。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询价将在点击登录查看由学校行政会及评审小组进行民主评审,不再邀请报价人参与。评审通过对比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供应商。
九
公告期限
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4个工作日。
十
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桂林市****
联系电话:唐老师****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