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重点人群艾滋病干预服务。
(二)采购方式: 比选(低价中标法)。
(三)预算金额: 10万元/年。
(四)采购需求: 针对男男性行为人群和女性性服务工作者开展艾滋病综合干预服务,覆盖人次达500人,HIV抗体检测比例达到100%。开展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行为干预、检测咨询等。
(五)服务期限: 一年(2026年1月-12月)。
二、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拥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最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社会组织参与投标,需已完成登记注册,具备一定的社会公信力与影响力,且拥有开展干预工作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设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资料
(一)申请机构资质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申请机构法人代表证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同时需提供法人代表和申请人的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等)。
(三)项目报价单。
(四)申请机构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
五、确定社会组织的办法
(一)本次采购遵循低价委托原则,以价格作为主要考量因素来确定服务社会组织。即选择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社会组织作为成交社会组织。
(二)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的响应社会组织,则由采购方自行选定成交服务社会组织。
六、注意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所有采购服务的报价应涵盖宣传、检测等相关费用。
(三)在服务提供过程中,若发现服务质量、登记记录、报表数据等资料与服务社会组织的承诺或描述不符,服务社会组织需配合采购人的要求重新开展服务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强
电 话:****
地 址:三台县****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