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回龙场村加油站 | 宗地总面积: | 8856.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渡口镇回龙场村 |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12.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202.93 | ||||||
| 零售商业用地 | 7653.8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1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92 | |||
| 起始价: | 1216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挂牌不接收联合竞买申请。申请人须具备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竞买人之间不得私下串通,采取“围标、串标”等非法方式排挤其他竞买申请人、干扰出让、破坏公平竞争、谋取不当利益等,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买申请资格或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回龙场村加油站 号地块:**** 09时00分 至 **** 18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地块挂牌总价款不包括土地交易服务费、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等,需由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全部总价款。 3、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 4、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价。 5、本宗地由雷波县自然资源局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到位。罚没的地上构筑物罩棚1项,面积共258.35平方米。现状地上罩棚使用功能符合规划用地性质,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该宗地地上已修建的罩棚与宗地一并出让,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地上罩棚进行评估,评估价22.99万元。竞得人须按照地上罩棚评估价单独缴纳价款,且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凭缴款通知或《国有建设用地成交确认书》到县自然资源局缴清罩棚价款,雷波县人民政府负责资产移交的协调工作。若产权办理时罩棚的测绘面积与本次面积有误差,对本次缴纳价款不作调整。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雷波县政务服务中心(新区60米大道锦屏大厦)二楼
联 系 人:刘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雷波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雷波县支行
开户账号:****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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