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地热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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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地热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点击登录查看以挂牌方式组织实施四川省广元市****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广元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广元市****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地热勘查 勘查矿种:17050 地热 地理位置:朝天区**** 面积:15.58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符合政策规定。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155.8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3.6%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现场:广元市****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5年 12 月 7日23时59分前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http:****)。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实行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纸质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竞买申请书; 2.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3.竞买承诺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 5.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6.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经审查,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且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通过资格审查。 2.对已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但未通过形式性资格审查的,竞买申请人可在申请时间内按要求补充资料继续提交,未完整提交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八、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规定对相关失信单位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其相关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勘查区****点击登录查看申请办理探矿权首次登记。自《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并向点击登录查看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 7.竞得人在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前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充分考虑资源高效勘查、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勘查实施方案》中应编制绿色勘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内容章节,勘查工程的布设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河道管理范围以及已建、在建、规划的水利设施、公路、燃气管道等区域,确保《勘查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按要求实施勘查作业,在施工前应报县****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实名以书面方式向点击登录查看或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1.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3)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6)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清约定的成交价金额的; (7)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平台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8)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失信行为。 2.对有上述违约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或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网站公告;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条款处理。 4.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特别告知事项 (1)拟设探矿权范围内存在永久基本农田,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有关规定,在开展勘查工作时,应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得造成永久基本农田损毁、塌陷破坏。 (2)本次探矿权范围内存在2261.64亩高标准农田,竞得人在勘查过程中应尽量避让,无法避让的,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查看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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