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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青格勒图三浩特天然石英砂矿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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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公告文号:锡公矿交告〔2025〕5号)

内蒙古自治区****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场所:锡林浩特市****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

勘查矿种:天然石英砂

地理位置:锡林郭勒盟****

面积:2.7489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6°01'49.242" 42°10'13.445"
2 116°03'29.790" 42°10'08.714"
3 116°03'46.842" 42°10'03.705"
4 116°03'33.372" 42°09'38.690"
5 116°02'47.641" 42°09'58.330"
6 116°02'43.779" 42°09'26.722"
7 116°01'40.127" 42°09'29.585"
8 0 0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矿业权人按照经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勘查作业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41.2335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持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执行机构申请的CA数字证书且在互通名录内,均可参与本次探矿权交易活动(完成互通的CA数字证书目录见《完成互通CA数字证书一览表》)。 1.CA数字证书办理方法及办理时间请咨询对应CA数字认证机构。 2.已办理CA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绑定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59.12.164:8090/devops/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中心”——矿业权资格前审竞买人操作手册。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 。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意向竞买人需要上传的资格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附件4) 4.意向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报告出具日期距离本次报名起始日期1年以内,加盖意向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相关网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6.保证金缴纳凭证; 以上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联系人:李少杰,联系电话:****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点击登录查看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如交易过程中系统网络有异常情况发生,按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活动应中止: 1.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的探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4.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探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得人违约,交易中心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虚假的; 2.竞得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4.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点击登录查看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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