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服采购
中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
小学校服采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
盐山县小学校服采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盐山县泰安
路小学学校服选用管理办法:
一、采购原则
校服采购工作必须严格坚持学生自愿、广泛征求家长意
见的原则,是买订购、订购款式、款式、质量和价格的选择,
由家长和学生自愿自由实施,严禁强制采购。
二、采购流程
(一)组建校服选购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副校长、教务处、各年级班主任、
全体班主任、家长代表、社会代表为成员的校服小组,负责选
选、选购、监督等工作。
(二)召开校服选进会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研究校服采购事项,根据家长和
学生等意见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总结征集的意见和建议。
(三)校服拟采购以以下模式一选用组织校服邀请
选定会
- 选用组织制订校服采购的方案、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 选用组织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资质调研,核实企
业诚信能力,服务质量水平、社会信誉量,从中选出最优质的
2-5家企业。 - 选用组织和筛选出的2-5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
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选用组织对相关家长资料, - 对制作好的校服资料所有拟有校服权的家长进行投票,
票数数据准确无误为优质企业,(投票票数应占到我校家长
长数的90%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录,为家长、
社会公布。
(四)实施学校投标厂家
由校服选定委员会对我校的校服厂家进行考察,对面料质
量、款式、价格等选择多个备选方案。
(五)召开家长委员会
校服根据家长委员会的各项方案进行选择,校服的质量
看、款式、价格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结果。
(六)提交采购意向申请
将学校拟采购的资料报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备案
审核,经批准后开展后续工作
(七)公示中标厂家,签订合同
在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之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公示,设立
反馈电话,并接受学生、教师代表、学生家长委员会的监督,
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期家签订河北省教育
厅统一下发的制式合同。
(八)家长自行采购
签订合同的校园厂家将校服网上采购流程发给学校,学
校校服采购小组组织家长自主化,各班主任负责给家长,家
长自愿在原网上采购。
(九)产品质量验收
根据国家标准和参照的国家标准GB/T 31888-2015
《中小学校服》,对所发校服进行验收,校服要具备齐全
的成分含量标识,并由专业检验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或质量
检验合格报告。
(十)资料存档和备案
采购结束后,将资料在全国中小学生校服(社会信誉、校
服结果、图片、公开小票、合同、检验报告等)等备案,并及时
向盐山县教育局提交备案的资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三、事后跟踪服务
通过检验后的校服,确认合格后向学生发放,校服售后
服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执行,我校将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校服满意度
调查。
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采购委员会发布
校园采购需求
的采购委员会负责发布学校的校园采购需求 - 采购的学校范围和学校统一性。
- 学生或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有3年以上生产校服经验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3)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
(4)有通过产业经管理体系,具备符合要求的生产设备。 - 监督要求,积极参与与监督的委员会和GB/T 31888《国家校服产品基本
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盐山县****
子建设
德建设
建设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