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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5323号】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 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河南平顶山 全部类型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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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号】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 及管线迁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17:5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

下载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1. 总则........................................................................................................................................ 23

1.1 项目概况......................................................................................................................... 23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3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23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

1.5 费用承担......................................................................................................................... 24

1.6 保密................................................................................................................................ 24

1.7 语言文字......................................................................................................................... 24

1.8 计量单位......................................................................................................................... 24

1.9 踏勘现场......................................................................................................................... 25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25

1.11 分包.............................................................................................................................. 25

1.12 偏离.............................................................................................................................. 25

2. 招标文件................................................................................................................................. 2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6

3. 投标文件................................................................................................................................. 2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26

3.2 投标报价......................................................................................................................... 26

3.3 投标有效期..................................................................................................................... 27

3.4 投标保证金..................................................................................................................... 27

3.5 资格审查资料.................................................................................................................. 27

3.6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27

3.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27

4. 电子化投标.............................................................................................................................. 28

4.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28

4.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8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9

5. 开标........................................................................................................................................ 29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9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 29

5.3开标异议.......................................................................................................................... 30

6. 远程异地评标.......................................................................................................................... 30

6.1定义................................................................................................................................. 30

6.2、异地评标秩序................................................................................................................ 30

6.3 评标委员会..................................................................................................................... 31

6.4 评标原则......................................................................................................................... 31

6.5 评标................................................................................................................................ 32

7. 合同授予................................................................................................................................. 32

7.1 定标方式......................................................................................................................... 32

7.2 中标通知......................................................................................................................... 32

7.3 履约担保......................................................................................................................... 32

7.4 签订合同......................................................................................................................... 32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32

8.1 重新招标......................................................................................................................... 32

8.2 不再招标......................................................................................................................... 33

9.纪律和监督.............................................................................................................................. 33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3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4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4

9.5 投诉................................................................................................................................ 34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4

11.电子招标投标.......................................................................................................................... 3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5

评标办法前附表............................................................................................................................ 35

1、评标方法................................................................................................................................. 38

2、评审标准................................................................................................................................. 38

2.1 初步评审标准.................................................................................................................. 38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8

3、评标程序................................................................................................................................. 39

3.1 初步评审......................................................................................................................... 39

3.2 详细评审......................................................................................................................... 39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9

3.4 评标结果.........................................................................................................................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1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61

一、设计技术要求......................................................................................................................... 61

二、项目规模................................................................................................................................ 61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63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64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5

目 录.......................................................................................................................................... 66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67

(一)投标函......................................................................................................................... 67

(二)投标函附录.................................................................................................................. 68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6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9

(二)授权委托书.................................................................................................................. 70

三、 合同实质性承诺................................................................................................................... 71

四、 投标保证金.......................................................................................................................... 72

五、总承包实施方案..................................................................................................................... 73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74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75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76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77

六、项目管理机构......................................................................................................................... 78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78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79

七、资格审查资料......................................................................................................................... 80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80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82

八、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3

九、目标承诺书............................................................................................................................ 86

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87

十一、其他材料............................................................................................................................ 8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已由国铁集团、河南省人民政府以《关于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5〕36号)批准建设。本建设项目“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项目代码:2309-41****-710721)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于****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本标段最高限价:21083.99万元

5、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线路经焦作市****

5.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平顶山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具体内容:(1)修建铁路引起的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给排水管路、油气管道、热力管道、路内信号线路、路内接触网及各专业相关设施迁改以及防护等。(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5)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7)清单内的相关专题研究。详见工程量清单。

5.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5.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杜绝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手续未履行均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省、市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

8、本标段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来)独自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市****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须持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连续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8、其它要求:

8.1、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违反本款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8.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至****。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

5.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公管办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073E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委市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市委市政府办公楼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

1.1.4

项目名称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河南省平顶山境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平顶山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具体内容:(1)修建铁路引起的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给排水管路、油气管道、热力管道、路内信号线路、路内接触网及各专业相关设施迁改以及防护等。(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5)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7)清单内的相关专题研究。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1.3.3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杜绝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手续未履行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来)独自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市****

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同时须持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6、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连续半年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9、其它要求:

8.1、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点击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违反本款规定的,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8.3、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8.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转包。

注: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招标人认可后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7日前对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内容中的问题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2.2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1

招标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3.1

投标有效期

18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3时59分

3、递交形式:转账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

(1)采用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

求由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到达指定帐户(以到账时间为

准),转账时须简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在递交投标保证

金后应及时根据交易系统的提示进行相关操作确认保证金

到账情况。

投标人打开http://221.176.192.166:8080/ggzy 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若为保函形式的,本标段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详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于无效缴纳。

(3)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必须及时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的年份要求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以来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4

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

3、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委托书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如有)

4.1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xxx公司_ 项目名称.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处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处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评标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上传。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应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经济技术专家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执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

(豫政办{2024}77号)规定。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保函或转账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5%

交纳时间及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交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或将

保函提交给招标人财务部门(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10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最高投标限价

10.1.1

最高投标限价

本标段最高限价为:

大写:贰亿壹仟零捌拾叁万玖仟玖佰元整

小写:21083.99万元

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10.2 “暗标”评审

10.2.1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3 投标文件纸质版

10.3.1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纸质版

投标文件纸质版份数:贰份。

投标文件纸质版形式:胶装成册。

(请于开标次日下午18:00分前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办公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冠瑞财富广场1922室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10.4.1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不适用)

10.6中标公示

10.6.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7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9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和“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0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1解释权

10.11.1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2 合同实质性承诺

一、招标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消灭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手续未履行均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省、市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1.2、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总包责任,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且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支付已完成工程款,另选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投标人一旦中标,应保证按招标人的要求,迅速进场组织施工,且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管理;投标人负责处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关系,其费用自理。

1.4、中标人在实施过程中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在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对不称职的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

1.5、投标人须进行承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未完成以前不再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每周参与项目施工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项目部组成人员在实施过程中每周参与项目管理少于5个工作日的,每人每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项目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工作能力不足且不能更换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总承包单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6、中标人应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配合各责任主体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1.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或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总承包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1.8、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认可,购置的材料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9、工期奖罚: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及站房工程总体施工进度拖延,每拖延一天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3000元违约金,超过30天以后,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

2.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由招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预付款。

2.2、进度款按照每季度支付,招标人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2.3、直到付至合同额的90%后停止支付。

2.4、全部迁改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移交产权单位,竣工资料按有关规定完成归档,且工程结算经审定后,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至审定价款的97%。

2.5、工程质保金为竣工结算总额的3%,全部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上述合同支付节点,如因项目业主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及时拨付的不应归属于甲方违约,承包商应充分理解并配合甲方有关工作。

注:以上所有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

10.13招标代理费

1、招标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计算,由中标人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

10.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五)不同投标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六)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社保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标的,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若联合体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不召开

1.11 分包

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经招标人认可后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工程量清单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不接受纸质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2.2.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潜在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公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澄清、修改、补遗、答疑、变更等均以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同一媒体发布信息为准,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合同实质性承诺;

(4)投标保证金;

(5)总承包实施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目标承诺书;

(10)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11)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应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2款的有关要求。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回执单或保函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投标人名义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资料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要求提供。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7.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7.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资格的资质、业绩相关人员证明材料、财务要求及其他要求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5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4. 电子化投标

4.1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

4.1.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76.192.166:8080/ggzy/)。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1.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系统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申请。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电子化项目开标、解密、唱标

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中介服务机构使用CA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异常的处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中介服务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①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②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③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题进行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中介服务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中介服务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作出答复。

6. 远程异地评标 6.1定义

所称远程异地评标,是指在不同的市级行政区域内的两个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地,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评标的活动。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分为主场和副场。主场为项目入场受理所在地的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场为其他参与项目评标服务的市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异地评标秩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主场和副场专家专业类别及专家人数,通过主场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提交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申请,推送项目相关信息、专家抽取条件。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2、评标专家应在开标前24小时内随机抽取,科学合理确定通知专家的时间。

3、主场和副场应当对参加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进行身份验证,统一保管其通讯工具,引导至相应评标机位。

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客观公正评标,主场和副场评标委员会成员具有同等权利和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完成评标报告等文件签名并经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确认后方可离场。

5、主场和副场应妥善保存远程异地评标音视频和电子资料,做到评标全过程留痕,并提供查询服务。

6、远程异地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评标专家申请入库时,将有关银行卡账号信息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

7、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交易数据计入主场统计范围,交易信息由主场推送至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

8、在远程异地评标中,主场或者副场因故障无法正常评标的,应当及时沟通,由主场报告行政监督部门。故障在短时间内可以排除的,待故障排除后启动评标。主场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排除的,由行政监督部门确定是否延期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评标。副场出现故障的,应当及时通知主场;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主场应当做好更换副场和专家补抽工作。出现故障的副场应当做好招投标资料保密和清理工作。被更换的副场评标专家不得泄露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应当在离场前签署保密承诺书。

6.3 评标委员会

6.3.1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应为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具备评标专家相应或类似的资格条件或经招标人合法授权具备评标专家相应资格条件的代表),经济技术专家7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得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经济技术专家确定方式: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执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

(豫政办{2024}77号)规定。

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一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6.3.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3.3评标委员会的监管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工对远程异地评标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投诉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主场和副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由主场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6.4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5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须对此条内容做出书面承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1.1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须单独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9.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提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技术负责人

(总工程师)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社保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招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60分

商务标:30分

综合标: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有效投标报价:通过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1)当有效投标人超过五家时(不含五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其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当有效投标人低于5家时(含5家),以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

基准价

2.2.1

(1)

技术标

(55分)

分值范围

条款内容

0-15分

通讯线路、给排水管路、油气管道、热力管道、路内信号线路、路内接触网迁改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方案内容齐全,目标明确,可行性较强。

优秀的得10-15分(含15分),良好的得5-10分(含10分),一般的得0-5分(含5分)。

缺项不得分。

0-10分

35kV及以下电力迁改工程组织实施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组织实施方案内容齐全,目标明确,可行性较强。

优秀的得5-10分(含10分),良好的得3-5分(含5分),一般的得0-3分(含3分)。

缺项不得分。

0-5分

与产权单位协调配合措施:与产权单位协调配合措施详细可行,有针对本项目详细方案,内容详实,针对性强。

优秀的得2-5分(含5分),良好的得1-2分(含2分),一般的得0-1分(含1分)。

缺项不得分。

0-15分

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施工环境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质量目标满足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具体可行;安全保障措施具体、针对性好、有安全目标、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工期进度安排合理,有横道图,关键线路安排合理,针对本工程特点(如工期紧,存在交叉施工等)提出合理可行的措施,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配合措施。

优秀的得10-15分(含15分),良好的得5-10分(含5分),一般的得0-5分(含5分)。

缺项不得分。

0-10分

项目管理机构与劳、机计划:项目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可行,管理制度、方案齐全、合理可行;

劳动组织及劳动力配置计划合理,机械、试验设备仪器配置及调配计划合理。

优秀的得5-10分(含10分),良好的得3-5分(含5分),一般的得0-3分(含3分)。

缺项不得分。

上述评审项目均需评标委员会在所给分值之间酌情打分,缺项时该项为0分。

2.2.1

(2)

商务标

(30分)

有效投标人的报价(30分)

本评分标准中所述“投标报价”是指《投标函附录》中的有效投标报价。

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30分。当评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0.3分,扣完为止;当评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扣完为止;不足1%的部分按比例1%计算。

2.2.1

(3)

综合标

(15分)

类似工程业绩(6分)

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基础上,投标人提供(****以来)独自或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铁路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或市****

与资格审查项业绩不重复。

项目管理机构

(9分)

项目管理机构拟派团队齐全得基础分3分;

除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之外,拟派团队成员中具有通信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得2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得2分,成员中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2分;

以上成员不得重复,本项共计9分。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证书、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注:本评标办法中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处内容不一致时,以本评标办法为准,若本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附件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本评标办法中总分值与分项分值不一致时,以分项分值为准(明显有误的除外)。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但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按优劣顺序排列,得分高者优先。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l)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l)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承诺或声明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计分的算术平均值。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在电子交易中心平台上向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样稿,最终合同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不参与评审。)

甲方: (以下简称“发包人”)

乙方: (以下简称“承包人”)

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结

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1.2 工程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境内

1.3 承包范围:

本项目为平顶山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具体内容:(1)修建铁路引起的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给排水管路、油气管道、热力管道、路内信号线路、路内接触网及各专业相关设施迁改以及防护等。(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5)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7)清单内的相关专题研究。详见工程量清单。

1.4 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同招标范围,共涉及通讯线路288处,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262处,给排水管线10处,油气管道28处,热力管线1处,路内信号迁改1项,路内接触网迁改2项,油气管道安全评估2项。

1.5 承包方式: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2条 工期

2.1 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

2.2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3条 合同价款

3.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下载 ),其中:不含税价

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下载 ) ,税率( %)。合同价中不包含暂列金额。

3.2 本合同价款包含实施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等,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已被计入所列各项目中。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费、建安费、征地拆迁补偿费、评审费、安全生产费和所有相关保险等全部费用。

第4条 工程质量

4.1 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国家、行业和河南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进行完成项目管理及迁改工程,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项目在工程验收后2年内,如因本合同迁改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进行免费整改;造成损失的,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2 承包人负责实施的迁改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及国铁集团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迁改工程不仅应满足建设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同时应满足项目建成启用后运营安全要求。全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4.3 质量缺陷及相应的责任:凡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本合同对工程质量要求的行为或瑕疵、 缺陷均视为质量缺陷。质保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承包人负责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承包人负责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1 承包人未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4.3.2 由相关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承包人负责质量缺陷的修复工作,并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3.3 因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由承包人承担责全部责任。

4.3.4 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缺陷时,除承担本协议条款第4.3规定的责任外,承包人还应无条件接受发包人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的处罚。

4.4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第5条 迁改设计方案

迁改设计方案需经发包人、相关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后,承包人方可施工。

第6条 承包人项目管理机构

承包人驻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承包人技术负责人: 。

承包人应依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有关内容在项目现场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如

有调整需经发包人同意并办理备案。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7.1 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建设资金。

7.2 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迁改相关基础性资料。

7.3 审查承包人报送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方案,并督促实施。

7.4 配合办理项目开工报告。

7.5 依照有关规定审批或协助办理变更设计。

7.6 按本合同约定和发包人有关制度规定办理验工计价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7.7 按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8.1 负责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电力线路和设施的迁改及防护工程设计、施工、采购,包括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沟通协调、相关赔 补、临时过渡措施等所有与迁改工程有关的工作。 因上述迁改工程引起的铁路 红线范围外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由承包人负责。

8.2 承包人与产权单位协商由产权单位委派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理的,监理费用(产权单位委托监理)由承包人支付。

8.3 按投标承诺,如期配足工程所需施工劳动力和机具设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重要岗位人员更换,必须事先向发包人报告,经书面批准后方可

实施。

8.4 按期向发包人报送设计、施工计划、用款计划、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等。

8.5 按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

8.6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

8.7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8.8 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工作,提交竣工文件,并将相关资料报发包人备案。

8.9 及时提报验工计价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8.10 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其完好,无安全隐患。

8.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现场管理的管理制度,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协调会议。

8.12 按国家相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做好项目迁改资料组卷,配合做好审计、第三方审价等工作。

8.13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铁路局和河南省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与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得违法使用农民工,或者拖延和克扣农民工工资。

8.14 迁改设计方案审查时,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及相关单位参与审查。

8.15 承包人对本项目的自身不能完成的后续施工工程负责依法、依规进行招标,发包人有权对该招标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承包人对于发包人提出的意见应当进行整改,承包人确定中标人前应当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8.16 与被征拆等主体依法签订补偿协议并支付青苗赔偿、征地拆迁补偿费等费用。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建设进度计划以及工作内容,编制迁改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

9.2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下达的施工计划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报施工进度计划,并于每季度末, 提报下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9.3 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 10 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通知承包人。

9.4 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遵守。

9.5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进度滞后,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备案。

第10条 延期开工

10.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如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10 日,书面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发包人应在接到承包人报告后 7 日内答复。如发包人在 7 日内未予答复,可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10.2 发包人不同意延期开工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10.3 由于发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发包人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11.1 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时,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 7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2 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时,承包人要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及保管工程相关设备、材料。

11.3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书面复工通知后,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要立即组织复工。

11.4 停工责任在发包人,可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人,承包人负违约责任,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12 条 工期提前及延误

12.1 工期提前

如确需提前工期,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诺不主张要求赶工费用;承包人修改进度计划书面报发包人,并明确采取的赶工措施;发包人应在 5 日给予批复,并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下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12.2 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

12.2.1不可抗力属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

12.2.2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责任方为造成事故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12.2.3主要材料、设备推迟到货,属承包人责任。

12.2.4发包人计划调整,属发包人责任。

12.2.5其它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

12.3 工期延误后果及处理

12.3.1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2.3.2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2.3.3本合同规定的工期,除因国家计划的重大调整,设计有重大变更,并经国家和河南省批准项目总工期可以顺延调整外,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对局部工期的影响,承包人均应在确保工期和工程衔接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安排,不得拖延。

第14条 工程质量检查

14.1 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

14.2 质量保证体系是指承包人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和措施等。

14.3 工程质量:在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14.4 承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相关安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检查、检验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按要求返工或修改, 承包人承担全部返工或修改的费用。

14.5 承包人必须认真履行发包人制订的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15条 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

15.1 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三电及管线迁改隐蔽工程施工质量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产权单位的要求。

15.2 在通知产权单位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前,承包人应严格进行自检。

15.3 承包人未按规定书面通知发包人或产权单位监理工程师现场进行检查的项目,均需重做检查,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全部责任。

15.4 与设计资料差异较大的隐蔽工程,承包人按相关规定及要求通知相关方参加检查、签证。

15.5 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随时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第16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全部由承包人组织供应。

第17条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17.1 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及物资要满足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并按规定做好检验、试验、验收、保管工作,与此相关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7.2 承包人配合监理单位对工程所使用的各种设备、材料进行监督、检查、送检等相关工作。

第18条 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时可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其他情况不作调整。

18.1.1 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迁改项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设计单位等工程相关各方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可对迁改数量进行增减变更,并根据确认的实际数量。除18.1.2情况外,按照承包人投标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单项费用计列迁改费用,单项费用不再调整。

18.1.2 以下情况应编制工程预算,费用计算方法为:

参照中标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比例计算变更单项费用,变更单项费用经发包人核准后执行。发包人有权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依据上述相应的条款确定变更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路内接触网及信号线路迁改;

(2)管径500mm以上的给排水管道;

(3)0.4MP以上的高压燃气管道。

18.2 除合同约定外,因国家、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变化允许的调整费用。

18.3 因以上条款情况引起费用变化按以下原则计算:

参照中标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下浮比例计算变更单项费用,并结合项目清概结果,经发包人核准后执行。发包人有权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依据上述相应的条款确定变更费用,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项费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

参照类似子目的单项费用,由第三方审价后, 经发包人核准后执行。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单项费用的,按18.1.2约定执。

第19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9.1 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由招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0%作为预付款。

19.2 进度款按照每季度支付,招标人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

19.3 直到付至合同额的90%后停止支付。

19.4 全部迁改工程经验收合格并移交产权单位,竣工资料按有关规定完成归档,且工程结算经审定后,甲方根据资金到位情况,支付至审定价款的 97%。

19.5 工程质保金为竣工结算总额的 3%,全部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上述合同支付节点,如因项目业主资金未及时到位,未及时拨付的不应归属于甲方违约,承包商应充分理解并配合甲方有关工作。

第 20 条 计量与支付

20.1 计量:验工计价按季度进行,承包人在每季度首月中旬递交上季度验工计价表和付款申请表,经相关单位和发包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0.2 发包人应在进度付款申请单审核完成后的28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

给承包人。

20.3 计价后付款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21条 暂列金额

每一笔暂列金额只能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全部或部分使用。付给承包人的总金额应仅包括发包人已指示的,与暂列金额相关的工作、货物或服务的应付款项。

对于每笔暂列金额,发包人可以指示用于下列支付:因本合同内第18条引起合同价款增加的优先利用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不足时,根据发包方及相关铁路建设单位审批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22条 竣工验收

22.1 本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国家、国铁集团及相关行业竣工验收办法执行。

22.2 竣工验收交接依据:

22.2.1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

22.2.2国家、国铁集团、河南省批准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文件;

22.2.3设计时采用的规程、规范(维修规范不作为验收依据);

22.2.4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2.3 竣工验收中承包人的工作:

本工程正式验收 10 日前,承包人应编制好全部竣工文件。竣工文件中应包含迁改的线路、设备的产权单位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确认性文件。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提交的份数必须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及相关行业竣工文件编制移交办法的规定。

第23条 竣工决算

竣工决算资料由承包人按国家、国铁集团及相关行业要求负责编制。

第24条 工程分包

24.1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

24.2 因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的,可依相关规定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分包。

24.3 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要明确双方职责。分包合同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和竣工交付使用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任何违 约或疏忽,均应视为承包人的违约或疏忽,承包人应就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25条 安全施工

25.1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河南省和地方政府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5.2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施工安全实施细则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5.3 承包人应设置专人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开工前应举办专门的施工安全学习班,对其进行相关行业施工基本常 识、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法制教育的培训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有关施工作业。

25.4 监理人员是对工地安全、质量负有监督责任的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服从其在安全、质量方面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意见,监理单位在授权范围内有权对承包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5.5 设备管理单位派驻工地的安全监督员是为保证施工和设备安全的安全监督人员,承包人应严格遵守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接受检查监督,保证施工安全。

25.6 承包人应加强对聘用的施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包人的工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工作人员、设备或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造成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 人应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及发包人维护权利支出的规定范围内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5.7 承包人安全管理不严,措施不力,多次造成事故和严重事故苗头,发包人将予以全线通报批评,造成以上事故、重大事故或严重事故的,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承包人生效,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5.8 承包人应健全医疗卫生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细化防范与保护措 施,持续深入做好施工工地劳动保护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切实保障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26条 不可抗力

26.1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包括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26.2 不可抗力发生后,承包人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 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及监理单位通报受害情况, 发包人和监理、设计单位应及时 赴施工现场进行处理。发包人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承包人在五天内向发包人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费用。

第27条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28条 违约

28.1 发包人的违约责任

28.1.1因发包人责任而造成工程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28.1.2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及时办理款项审批和拨付。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要求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但承包人需提供相应贷款证明材料;因承包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提供完整的验工计价材料导致付款延期的,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发包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后,承包人不再主张对应利息。

28.2 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28.2.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期限,完成与产权单位签订迁改方

案协议,每延期一项迁改方案协议支付违约金 1 万元。

28.2.2因承包人原因, 承包人当年完成年度计划投资额不足90%的,按所欠计划投资额的0.5%支付违约金。对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8.2.3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规范、规程或设计要求的,发包人 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影响工期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总工程款0.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8.2.4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统筹协调各产权单 位,提前计划安排落实,完成线路迁改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耽误主体工程的施工进度。否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线路迁改工作,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8.2.5承包人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 包人整改,若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8.2.6施工期间若承包人发生安全、质量较大及以上事故,或者发包人认为 承包人工期滞后经发包人催告后承包人仍未整改的等情形,将影响到全线工期 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和承包人的合同关系,解除通知自送达承包人生效,另行择定施工单位,由此而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8.2.7因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纠纷,或者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 失的,承包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此责任不因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免除。

28.2.8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将工程转包、分包的,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及因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还

应承担赔偿责任。

28.2.9承包人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或设备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负责免费返工,更换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工期不得顺延,如承包人拒不履行,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自送达生效,承包人应立即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如果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28.2.10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的,承包人还应自负费用为发包人消除影响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28.2.11因承包人违约造成的发包人损失,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为维护权利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鉴定费、勘验费、执行费、保全费、申请保全支出的保险费、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误工损失、既得利益的损失等各项损失。承包人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8.2.12因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后20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承担合同总额0.01%的违约金。

28.3索赔处理

本合同项下的索赔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8.4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4天通知对方。当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承包人应在30天内保护好施工现场。因承包人保管不善而造成工程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如因一方违约而未能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29条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平顶山地方法院提请诉讼解决。

第30条 送达

发包人指定如下地址: 为接受本合同项下

文件资料的地址;

承包人指定如下地址: 为接受本合同项下文件资料的地址。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应送到上述地址。当面交付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交付的,无论是否被签收,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上述约定通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 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3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且承包人提供有效履约担保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且质量保证期满后,相关合同费用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第32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第33 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份,双方各 份。副本 份,发包人 份,承包人 份。

(以下无正文, 为本合同签字盖章页)


发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履约保函格式

履约保函致:

鉴于(下称“ 发包人”) 接受 (承包人全称)(下称“承包人”)作为 (项目名称) 的中标人并 签发了中标通知书,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全面履行与贵方订立的合同向贵方提供担保。保函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方在接到发包人提出的因承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能履约或违 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 14 日内,在上述保函金额的限额内无条件和不可改变地向发包人支付任何数额的款项,并放弃任何向发包人提出异议和追索的权利。在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发包人首先向承包人索要上述款项。

我方确认并同意:本行受本保函的制约责任是连续的,任何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可能 对合同的修改、变更或补充都丝毫不减轻或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有关上述修改、变更或补充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接收证书后 28天之前,一直保持有效, 并且不可撤销, 最迟不晚于 X 年 X 月 X 日。我方亦获知,在本保函的有效期期满日期 28 天前贵方可要求承包人延长本保函的有效期。任何有关索款函和说明, 须在本保函有效期终止前提交我方。

银行/金融机构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职 务 :

日 期 : 年 月 日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附件二:廉洁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为加强铁路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 防止违规违纪 违法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共同营造规范廉洁、风清气正的铁路 建设市****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接受乙方贿赂, 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

2.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 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3.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 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 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

4.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

5.不得要求乙方为指定人员安排工作或晋升职务。

6.不得指使、纵容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上述不正当利益。

7.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财物,应及时报告本单位纪检部门(联系电话: ),并在一个月内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部门。

8.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项目人员及机关、区域指挥部等其他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含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下同) 行贿。

2.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 或其他经济利益。

3.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 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违规提供车辆。

4.不接受甲方介绍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 的物资设备。

5.不得为甲方指定人员安排工作或晋升职务。

6.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财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 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 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纪检 组织(联系电话: )及甲方的纪检组织报告。

7.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违规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8.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之间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谋求不正当利益,不得主动或被动接受相关利益方的利益输送,有价证券等。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违法违纪的,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纪检组织按管辖 依法依纪处理, 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1.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数额由双方约定) ,乙方主 动向甲方行贿,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由采取主动行 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1 、2、3项义务所列财物和活动,向 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1 、2、 3项义务所列财物 和活动,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4 、5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 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 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5.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经查证属实的, 按以下约定处理:

甲方在当期建设项目信用评价中对乙方予以扣分。如违规违纪行为在项目竣工后 被查处, 乙方在甲方范围内有其他参评项目的, 由甲方在当期建设单位汇总结果中予 以扣分。具体扣分标准由甲方在本单位办法中规定。

四、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 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举报。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 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 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组织反映 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28天内向对方支付违 约金。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 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问题的违约责任追究适用本协议。

六、本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单位章) 乙方: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


附件三:安全生产协议书

为在(项目名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 环境,切实做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 本项目发包人(以下简称“ 甲方” )与承包人(以下简称“ 乙方” )签定安全生产协议: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4.牵头协调办理营业线施工有关手续; 向乙方传达有关营业线施工的管理规定,检查督促乙方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6.建设项目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营救, 根据国家、铁路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项 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考核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体系纵向到底,从项目经理到作业工人(包括临时雇工)一环不漏;项目组织机构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4.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 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从事营业线施工的, 按照有关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细化施工方案, 严格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加强现场监控, 确保运输、施工和人身安全。

6.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对于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及水上(下)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组织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上岗作业。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外, 还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 工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行为。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定期检查、维修 和保养, 并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工程施工前, 负责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 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穿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10.提供为确保安全生产施作必要的、经监理工程师指出和认可的安全设施。在 施工现场入口处和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 沿等危险部位, 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施 工现场搭建临时建筑物的选址和结构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11.必须按照本项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 四不放过” 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2.安全生产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主合同约定承担各自违约责任。四、其他

1.本协议正本一式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甲 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日 期:


乙 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电子邮箱:

日 期: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相关资料及管线迁改原则和技术要求

一、设计技术要求

(1)工程设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标准和内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的有关要求。

(2)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包括含现场测量、设计、造价、施工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工作。

(3)工程施工图设计应在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坚持节约资源、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运行和降低造价的原则,进行全面细致的方案比选,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4)投标人在其工作范围内应确保其各自独立准备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外都没有且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投标人如果在其设计文件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保证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招标人拥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设计成果)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并使用于招标项目。

二、项目规模

2.1、项目概况: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线路经焦作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平顶山境内部分影响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的设计、施工、采购等相关工作。本标段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具体内容:(1)修建铁路引起的35kV及以下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给排水管路、油气管道、热力管道、路内信号线路、路内接触网及各专业相关设施迁改以及防护等。(2)为迁改进行的征(占)地、拆迁、借(租)地、青苗等补偿,废弃杆塔基础(含杆塔材、线缆)等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及清运、清表和补偿。(3)为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而发生的上述内容的临时过渡措施、协调、相关赔补等。(4)办理“三电”及管线迁改的征拆安置、临时及永久占地、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工程保险费等相关手续。(5)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迁改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竣工资料的编制、移交等工作。(6)与迁改工程有关的迁改方案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7)清单内的相关专题研究。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具体开工、完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需满足批复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的要求,各阶段工期不影响站前工程总体施工进度和产权单位的验收移交要求。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铁路、电力及其他相关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产权单位的使用和质量要求。杜绝重大、较大工程质量事故,所有迁改一次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并满足迁改原则、工程施工的要求和铁路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及要求。

安全目标:杜绝安全生产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及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手续未履行均不得开工。

环保、水保目标:达到省、市现行的环保、水保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下载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文件同时阅读与理解。

1.2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是投标人报价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1.3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和汇总方面的算术错误,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的原则进行算术性校核和修正。

1.4 实际计量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经审核的施工图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形成已完合格工程数量。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应包括了合同内明示或暗示需由投标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2.2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完成最低一级的清单子目计量单位全部具体工程(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费用、间接费、安文费、保险、税金、利润以及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的一定范围内风险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权单位的运营损失补偿费)。

2.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不包括暂列金额。

2.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2.5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完成本标段全部工程,以及修复任何缺陷(含保修期)所需的全部费用。

2.6 涉及本项目拆除工作所产生“利旧”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其他说明

3.1 本次招标对暂估价的数量及价格不做具体约定,合同实施期间根据需要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4、招标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明细表(另附)

5、初步设计文件(另附)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新建焦作至平顶山铁路平顶山段“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三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计划工期 个月,项目经理 (姓名),级别 ,证书编号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质量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人

投标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元

计划工期

个月

质量要求

投标有效期

项目经理

姓名

级别

证书编号

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1、代表人本人作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要附此项。

2、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三、合同实质性承诺

(对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12合同实质性承诺中的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没有作出相应承诺,评标委员会以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承诺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 :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四、投标保证金

后附: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五、总承包实施方案

1. 投标人编制总承包实施方案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项目实施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方案和技术措施、管理体系与措施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等。

2. 总承包实施方案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

工部位

备注

附表二: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台时数

用途

备注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 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的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如有)、有关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的扫描件。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1、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根据情况提供。)

4、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备注:在此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合同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注:投标人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附报价编制说明。报价编制说明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

1、封面

封-2

建设项目名称: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表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编制时间:

2、投标报价总额

投标报价总额

建设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总额(小写):

(大写):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编制时间: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总表)

标段: 第页 共页

类别

项目

单位

全段

迁改数量

迁改费用(元)

电力线路

...

...

...

...

合计

4、工程量清单报价明细表

九、目标承诺书

项目名称

工期目标要求

质量目标要求

安全生产目标要求

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设备要求

进场设备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求

农民工工资要求

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我方在此承诺,如果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标段)中标,保证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规定,按照以上各项目标完成施工任务,否则自愿按照招标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十、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联合体成员方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系(联合体其他成员一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姓名)系(联合体其他成员二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 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 的 (委托代理人) 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 ,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 ”结束为止。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一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联合体其他成员单位二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如有)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1)本格式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或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不亲自投标而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1) 授权委托书格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并删除不适用格式。

十一、其他材料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

致:点击登录查看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3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2、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基本信息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地址:

投报总价:

项目组成人员:

业绩:(项目投报业绩必须包含且不少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名单、中标公示查询媒体、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注:投标人基本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仅供代理机构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参考使用。

3、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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