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致:1、福建金鼎建筑发展有限公司2、福建省清流县长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上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福建晟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福建士维建设有限公司6、三明鑫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金光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8、福建燕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福建盛博建设有限公司10、福建畅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福建畅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福建巴洛伐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3、福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4、福建盛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福建诚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福建鑫润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7、福建新朗建设有限公司18、福建展运建设有限公司19、福建浩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福建江璐建设有限公司21、福建恒宏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2、福建晟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3、福建省威贺建设有限公司24、福建省威扬建设有限公司25、福建九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6、福建昌海建设有限公司27、福建三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8、福建博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9、福建优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0、中闽启越(福建)建设有限公司31、福建省峻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2、福建德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33、福建巧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4、福建兴峰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5、福建泰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6、福建安城鑫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7、福建优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8、福建卓安城建设有限公司39、中闽知建(福建)建设有限公司40、福建嘉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1、福建鼎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2、福建传骅建设有限公司43、福建省松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4、福建鑫金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5、福建省诚亨建设有限公司46、中连鼎中(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7、福建星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8、福建晟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9、轩卓(福建)建设有限公司50、清流县城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福建祥燊建设有限公司52、福建九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3、福建鼎燊建设有限公司54、星岚海(福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5、福建陆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三明市雅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7、信辰至业(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8、福建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9、福建昊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0、福建洛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1、鼎展(福建)投资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嵩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45707元;暂列金:0元,下浮率为: 8% ;发包价为:410050元。
2.5. 工期要求: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及无失信记录证明材料(注:资格审查阶段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截图)。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三明市****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本招标公告后,请于2025年11月 11日17:30前以邮箱方式(邮箱****@qq.com)或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2025年11月 7日至11月 11 日),于2025年 11 月 12日上午9:00分在点击登录查看五楼会议室由招标单位代表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直接在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注册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 12 日-2025年11月 14 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5.4、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协调签订合同。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 14 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流县****
邮编:365307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清流县****
联系人:小黄 电话:****、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地址:清流县****
2025年 11 月 7 日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 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