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凉市崆峒区老年养护院大理石材调整付款比例的函
各参投单位:
平凉市崆峒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于****封顶,现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根据公司安排部署及施工进度,需进行大理石材采购安装招标工作。
于****发布平凉市崆峒区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大理石材招标公告,公告中原支付比例为累计应付而未付的60%;现调整为: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发生的货款,支付比例为累计应付而未付的80%,经项目部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应付而未付的85%,最终结算完成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的97%,扣除总结算款的3%为质保金,剩余 3 %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2年,质量保修期起算日为项目整体工程验收合格后次日。质量保修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的,甲方于质量保修期满后的3个月内无息付清;若在质量保修期内有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损失的质量保证金,剩余的无息返还。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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