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资产处置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拥有对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不良债权,债权总额25,996.48万元,债务人所在地为丹阳市。截至处置基准日****,债权本金余额为8,200.00万元,利息余额(包括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17,772.60万元,代垫费用23.89万元(该数据为我司内部会计系统数据,实际金额依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债务人以其名下位于丹阳市后巷镇飞达村,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土地使用权面积145742.00㎡;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丹阳扬子江循环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朱国平等为保证人。我分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户名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担保方式 | 抵质押物 | 保证人 |
| 1 | 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 | 8,200.00 | 17,772.60 | 23.89 | 抵押+保证 | 丹阳飞达港口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丹阳市**** | 江苏飞达板材有限公司、大力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丹阳扬子江循环经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朱国平等 |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点击登录查看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纪检联系人 许女士 **** ;审计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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