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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

武资建(长新)条[2025]第032号

关于武汉长江新区****

一、规划用地情况

1、规划净用地面积:29615.5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下同。
2、规划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土地分类:工业用地。
3、用地位置:工业园路与军民路交叉口东南侧。(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最终路名以实际审批为准)。

二、土地使用强度

1、容积率:不小于1.2;
2、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的乘积计算;
3、建筑密度:不小于40%;建筑系数:不小于40%;
4、绿地率:按《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
5、建筑高度:结合方案确定;
6、项目主体建筑物为生产厂房,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地块内严禁设计和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三、建筑与城市设计要求

1、建(构)筑物退线:按照《武汉市****
2、停车位配建:遵照《长江新区城市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有关要求执行。

四、特殊要求

1、项目建设应按照新能源车位、地下空间开发、轨道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和人民防空工程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按照长江新区管委会相关要求执行;
3、地块北侧涉及轨道交通控制线(以最终审批方案为准),具体建设应符合武汉市
轨道交通管理有关要求;
4、设计方案除满足规划条件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五、遵守事项
1、本规划设计条件作为供地及规划建筑设计的必备要求,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
得改变本条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和指标。如确需调整,必须重新向原批准机关申报调整规
划设计条件;
2、本地块供地前应先进行现状权属调查,确认权属无争议后再进行供地;
3、本规划设计条件后附用地规划图,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4、本规划设计条件有效期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止。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 年 11 月 5 日
行政审批专用章
(09)

# 规划设计条件附图——规划用地范围线
武资建(长新)条[2025]第0312号
图号13090号

## 图例
- 规划用地范围线
- 规划道路红线
- 现状高压线走廊(临时)
- 轨道交通14号线走廊

### 标注内容
- 武湖南路
- 轨道交通4号线走廊
- 军民路
- 工业用地
- 繁花路
- 管理委员会
- 工业园路
- 临时高压走廊
- 三里中路

此图为武资建(长新)条[2025]第0312号规划设计条件附图,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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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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