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请各单位(部门)结合指南内容,组织符合条件并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科研人员申报。申报人登录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service.kjt.ln.gov.cn),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进行相应类别项目申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项目申报材料经二级单位(部门)审核后,申报人通过系统提交,二级单位(部门)将推荐意见扫描件发送科技处邮箱,科技处按推荐意见进行逐项审核。
(三)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资格及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负责,各单位(部门)与科技处要及时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审核推荐。
(四)科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申报书核心内容复制比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省科技厅。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60周岁(****及以后出生)。项目团队须有国家级人才、高端智库专家或在全国行业内有较高影响力的专家深度参与,鼓励国家级人才、高端智库专家牵头申报。
(二)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项目起始时间原则上应在****至立项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内,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任务合同书为准。
(三)项目资助额度30万元/项,全部实行经费包干制,无需编制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资金全部用于与本项目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按照《辽宁省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辽财教规〔2024〕11号)规定的开支范围,自主决定经费使用,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需要和相关薪酬标准自主确定,按照不超过财政经费的30%核定。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研究要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研究成果要为决策提供有力参考,形成具备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报告,提出符合辽宁实际的具体策略建议。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至少每半年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题验收时须提交研究报告查重报告,原则上查重率不超过30%。
(五)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承担)1项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且作为负责人的申报和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合计数量不得超过2个。
(六)其他申报要求及申报条件请见科技厅通知。
三、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6:00,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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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邮箱:****@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6年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科技战略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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