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再生水项目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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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标题:郑州再生水项目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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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专业 分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综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专业类别名称)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建设规模: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 包件划分:BDG01#井、BDG06#井、BK6+200(不含BDG16井)-BK7+359(含BDG19井)现浇井及支护工程专业分包1个包件。 计划工期: 17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预计****,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月 8 日 15 时至 2025 年 11 月13日 15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R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R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om ****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乙方项目管理机构包括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仅为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人员,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人员,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人员,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要求乙方特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龙门等)进场时的设备出厂年限不超4年,其他通用陆上施工设备进场时的设备出厂年限不超7年。投入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设备仅为甲方强制性要求必须配置的设备,并非代表实施工程需要的所有设备,乙方应根据甲方、发包人或监理的安排,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随时增加所需设备,增加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甲方不因此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索赔或补偿。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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