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
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浦城县****(招标编号:****),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1.原资质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现修改为:资质要求: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①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原: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至 2025年 11月 10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浦城县华晨小区2栋1单元302室购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
现修改为:4.1 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 ****至 2025年 11月 12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浦城县华晨小区2栋1单元302室购买文件购买采购文件。
3.原: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现修改为:釆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需自行前往原报名平台下载查阅。若投标人未按补充通知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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