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黑龙江省
床和衣柜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计量 | 采购 | 备注 |
| 合计 | 套 | 136 | ||
| 1 | 高低床 | 张 | 47 | 其中4张床板和鞋架合理加长15cm |
| 2 | I型单人床 | 张 | 4 | |
| 3 | II型单人床 | 张 | 29 | 其中8张床板和鞋架合理加长15cm |
| 4 | I型木质挂衣柜 | 组 | 47 | |
| 5 | II型木质挂衣柜 | 组 | 9 |
1.交货地点:
地址1:黑龙江省绥芬河市****
地址2:山东省青岛市****
1.高低床、I型单人床、I型木质挂衣柜并非根据成品设计,中标供应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先提供设计图,设计不合理处,中标供应商可提出修改建议,可进行微调,经需求方同意后在7个自然日内提供实物样品并邮寄至地址1,根据采购方意见进行调整,经采购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并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配送及安装。
2.中标供应商应在7个自然日内提供II型单人床、II型木质挂衣柜实物样品并邮寄至地址2,根据采购方意见进行调整,经采购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并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配送及安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七)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收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人必须在新版《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采购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谈判文件购买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一)谈判时间:****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
联 系 人:付颖、姚颖慧、吴洪雪、宋安、马金萍
办公电话:****
地 址:北京市****
代理机构邮箱:****@cmeetc.com。
联系方式: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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